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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人生礼俗

作者:林蔚文 | 发布时间:2011-10-26 09:11:49 | 字数:27208

人生礼俗包含了从生到死的种种习俗,各地民间常见的有诸如做三诞、做生日、抓周、及笄、冠礼、婚嫁、生育、祝寿以及丧葬等习俗。《闽都别记》对这些人生礼俗有大量的描述,尤其是婚丧嫁娶等民间习俗,在许多章节中俯拾皆是。有的甚至做为故事的主要情节和内容加以描述,让人强烈感受到当年市井街衢芸芸众生生老病死、悲欢喜乐的社会生活状况。

一、生日、三诞、冠礼与及笄

《闽都别记》多处提到小儿诞生后“做三诞”、满月礼和抓周等习俗。如第208回说周启文的长孙媳庆云公主生下一男,“合家皆向启文称贺得了四代曾孙。因金扁担投胎之详,至三旦命名腾金,燃灯结彩,十分热闹。”此时适逢周艳冰返家,周启文曰:“孙媳添一男,即今三旦汤饼会,又得吾儿回来,此不是双喜并临耶?”在第317回,详细描述了曹学佺出生时的情形。福州民间相传,明代曾任广西布政使司的著名闽籍学者曹学佺的生父原是福州洪塘的水上疍民,因其出生时船上有异光出现,为此当地开酒米店的老板曹封将其继为子嗣。

……王五答曰:“曲蹄子谁肯要。”曹封曰:“我要……今老酒十醇,白米八斗,同汝下船去看了,色布再送四匹做衣裳。待满月过来抱,请乳母抚养……至满月过抱回,取乳名麟官,书名学佺……至周岁,是日家中结彩灯、烧纸请客。……适有一游僧问:“……今日因甚结彩燃灯?”曹封曰:“即是发弟小儿,今抓周故也。”僧曰:“今日抓周,是去年今日出世么?”答是。

做三诞、满月及抓周等礼俗,是婴儿从出生至周岁期间的几种纪念性的礼俗。一般而言,诞生礼是人生的开端礼,属于一种大礼。但由于产育时期的生理特殊性,这种礼仪往往在家庭内部进行。其有为新生儿祝福的含意,又有为产妇驱邪的寓意。做三诞又称做三旦,是指婴儿在出生三天后举行的一种庆祝仪式。早在上古时期,民间就有弄璋、弄瓦之贺。《诗经•小雅•斯干》描述家中生了男孩时,“载寝之床,载衣之裳,载弄之璋。”生了女孩,则“载寝之地,载衣之裼,载弄之瓦”。《礼记》说古时生男孩就“设弧(木弓)于门左”,生女孩则“设帨(佩巾)于门右”。近代以来民间多有送礼祝贺和“洗三”等活动。福州地区的“做三旦”,有钱人家多张灯结彩,以示庆贺。当日,婴儿由祖母或母亲抱着洗身子换新衣,是为“洗三”或洗礼。之后,要列牲、醴等祭拜祖先和神灵,祈求他们保佑幼儿平安长大成人。此后长辈予以命名,或列入族谱。闽南等地婴儿洗身时要用结婚时女家带来的腰桶(浴盆),浴汤煮桂花心、柑叶,盆中放三块小石及十二文小钱,小石寓意“头壳硬”,身强体壮,小钱寓意有财气,均为吉祥祈福之意。“做三旦”期间,还要分送汤饼给左邻右舍或宴请亲友,此即《闽都别记》所谓的“三旦汤饼会”。

满月或称弥月,是在婴儿出生满一个月之后举行的庆贺活动。当天,要举行敬神祀祖活动和宴请亲戚好友等活动。婴儿要剃去胎发。剃发时也有一定的仪式,如要将染红的鸡蛋在头上轻轻滚动,寓意红顶,希望成大后能上进出仕等。这一天,女方家中多送来小孩衣服、鸡、面或红粿等礼物以为贺礼。男方家中除宴请亲戚外,还向左邻右舍分送红鸡蛋等物。这时,产妇结束了一个月的“坐月子”活动,婴儿也可以抱出室外,少去了月内的各种禁忌。

婴儿满四个月时,许多地方要举行收涎仪式。届时,敬神祭祖活动和满月时相同。这时女方家中还要送来婴儿衣服、颔垂、虎仔帽、鞋等物,家人用糖饼以红线串挂在婴儿胸前,请长辈取饼在婴儿嘴唇揩抹,名曰收涎。

婴儿周岁生日时,还要举行一次庆贺活动,有些民间称为“做晬”。这一天除了例行的敬神拜祖和宴请宾客活动外,外婆家还送来婴儿衣服等礼物,男家则送红时粿给左邻右舍。这一天,有些人家要举行“抓周”仪式。抓周又称试周、试儿、拈周等,其历史可以上溯到魏晋时期。北齐颜之推《颜氏家训•风操》载:“江南风俗,儿生一期,为制新衣,舆浴装饰。男则用弓、矢、纸、笔,女则用刀、尺、针、缕,并加饮食之物及珍宝服玩,置之儿前,观其发意所取,以验贪廉愚智,名之为试儿。亲表聚集,致燕享焉。”清代福建民间的“抓周”仪式仍与此大体相同。即在婴儿周岁生日时,置十二种物品于竹筛或桌上,让婴儿坐在其中任取一物。如取书笔,则主将来会读书或善书画,取印主做官,取钱币主富有,取算盘或秤主经商,取尺主工,取土主农,取葱主聪明等。这种以无知幼儿偶然抓取一种物品来预卜小孩今后前途的作法,在今人看来是十分可笑的,但这种习俗却又确确实实地在各地民间流传了千余年。《闽都别记》描述曹学佺周岁抓周的故事,亦是千百年来这一习俗的真实反映。

古代男子在二十岁时要举行加冠仪式,是为冠礼。女子年满十五岁,要绾发插簪,是为及笄,或称笄礼,这些亦即古人的成年礼。古时孩童头发不剃,披垂于肩,称为“垂发”。渐大后,将发聚束于头顶,或盘成髻,形状如角,称为“总角”。至二十岁时,始行结发加冠之礼。冠礼属于古代五礼中的嘉礼,《礼记•冠义》说:“冠者,礼之始也,嘉事之重者也,是故古者重冠。”由于冠礼标志着一个男子从此步入成年,因此古人对此十分重视。古代冠礼要占卜择日于祖庙举行,受冠者之父充当主人接待宾客。先由宾客将受冠者的头发聚束于顶,挽成发髻,然后再由来宾中德高望重者给予戴冠。冠礼之后,该男子就算成人,可以婚娶立业。

女子笄礼由于受封建社会重男轻女思想的长期影响而略为简单。一般而言,女子满十五岁时,由母亲及有福德的长辈妇人主持,将头发绾起,然后在其上戴上簪子。笄礼之后,标志该女子已经成年,可以婚嫁,因此古时成年女子又称及笄。

福建古代也流行冠礼与笄礼。至清末近代,闽中地区仍称为“做出幼”,闽南等地称为“上头”。但这一仪礼,在清代就逐渐式微,以致《福州府志》卷24也为之感叹曰:“近世于冠礼鲜能行者,郡中惟一二礼法之家偶一举之。民间则男女年十六,延巫设醮告成人于神,谓之做出幼,是失礼逾远也。”近代以前,闽中、闽南等地仍流存“做出幼”或“上头”的冠礼习俗,但各地民间基本上都把这一礼仪与婚礼合并在一起进行,即男女在婚嫁前夕,要举行“做出幼”或“上头”仪式。在厦门等地,当事者将为子授室时,要卜日行加冠之礼。行礼之前,一般要预先告知宗亲族人尊长,邀其参加。冠礼一般定在迎娶当天的早晨。行礼之前,要备写有红双喜的米筛、为冠者垫足之用的竹凳子、一对红枣灯、纸制的丧车、喜车、铅米、芦刺、一片生猪肉、红丸、白丸各二粒、制钱四文、两个鸡蛋、一双红箸、畚斗、木梳、竹篦以及火炉等物。行礼之时,先在厅堂中设交椅、几案,陈梳、篦于其上。冠者入席端坐,双足踏于竹凳之上,由预先请来的族中幼者执梳,栉发三下,另一人到案前举帽为之戴上。冠者随后起立,至祖先神像前礼拜毕,又拜父母四拜。对伯叔宗人尊属,则行两拜礼。冠礼毕,冠者还要到外祖家拜见外祖父母及舅父母等人。一些人家行冠礼时还宴请宗亲乡老,有的仅食时丸,较简略。民国《长乐县志》卷16,冠礼条说:“男子无论年之大小,必于授室日,榜其堂曰某(其父字)几男加冠,表字曰某某,(如无父则代以伯叔或兄)。”此亦即古代冠礼加冠之后授之表字的遗风。

女子笄礼以母亲为主持人,择宗亲中有福德好命的妇人为宾,在男家花轿到门前时举行,或称上头。泉州等地女子上头所备各物与男子冠礼时相同,惟另加面线及白饭各一碗。行礼前,先设椅、案于厅中,陈背子(霞帔)、镜、梳于案上,用盘承冠笄。花轿到门,送嫁娘引女至厅中,梳栉毕,宾为之加冠笄,母为之服背子,或穿肚裙。随后女父于祖先神像前上香秉告并四拜,送嫁娘引女四拜祖先,再四拜父母,又依次拜见伯叔、兄弟、姑姐等人。笄礼毕,随后就是新娘入花轿等仪式。

《闽都别记》在第136回、351回等处,都谈到闽中民间流传的冠礼、笄礼等习俗。表明做为传统的男女成年礼俗,在各地民间当时仍有比较广泛的流传。

二、婚嫁、生育祈子与祝寿之俗

(一)、婚嫁礼俗

长期以来,福建各地民间的婚俗,大体上都是依循古代礼俗而逐渐发展和演变过来的。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礼俗的变化,各地的婚俗也显得多姿多彩,内涵丰富。根据著者统计,《闽都别记》在第3、17、31、35、36、39、46、69、79、96、97、100、114、115、118、129、133、137、140、155、160、161、167、198、221、321、352、373等章回中,多次谈到有关婚姻嫁娶的习俗,男婚女嫁成为这部民间传奇小说中的一项重要话题。如第17回谈到周拱与王月英的婚礼、洞房之夜及次日的庙见之礼;第35回谈到刘涧芝续弦再娶,拜堂合欢时的情景;第96回谈到艳冰与瑶琴择吉日花烛完婚,合卺交杯同入洞房时的情景;第114、115回谈到十四门桥魏家招吴云程为上门女婿以及归宁、回门等事;第118回描述周新月与林庆云的婚礼,一为状元,一为公主,十分隆重热闹。第161、162回描述万兵部为女赘婿,众亲友通宵达旦闹洞房、讲酒令的情景;第198回谈到孟仲昱与冷应貂的婚事,有备财礼、拜门纳币、冷家办制嫁奁、出厅行拜镜礼、花轿迎亲、办喜筵等情景;第321回谈到陈天炽欲强娶张冰心,派人送婚书、彩礼、聘金及礼杠等情景,等等,内容十分丰富。从《闽都别记》的有关描述中,我们可以发现,明清前后,福建各地民间的婚礼基本大同小异,多依古制。其间虽有达官贵人、平民百姓社会各阶层人士因身份不同而出现繁简不一的婚礼,但有关的婚礼程序如择婚、问名、纳征、纳彩、迎亲、出厅、拜堂、合卺、闹洞房、庙见、回门归宁等等,在各类人物的婚礼中基本上都得到体现。

结婚嫁娶,是人生历程中十分重要的一个转折点。因此,自古以来人们对婚嫁的礼俗就十分重视。一般而言,我国古代婚礼分为六个阶段,亦即“六礼”。其为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纳采为议婚的第一步,男方请媒人提亲,女方同意议婚,男方就备礼去女家求婚。问名是指求婚后,托媒人请问女方的生辰年月日、姓名以及准备合婚的仪式。问名之后,将男女双方生辰八字加以占卜,以定吉凶,合则续议,不合则辞退。纳吉是指问名占卜合婚逢吉后,男方再备礼到女家决定婚约,此称订盟或订婚。订婚之后,男家将聘礼送往女家,这是成婚阶段的重要礼仪,称之纳征,或称完聘或大聘。送完聘礼之后,再备礼到女家,选择结婚的日期,称为请期。亲迎是指新婿亲往女家迎娶的仪式,这项礼仪是婚礼中的主要程序。其间还包括上下轿、祭拜天地、拜舅姑(公婆)、行合卺礼、入洞房、闹洞房及婚宴等内容。这些礼仪至后世往往有一些变化,但基本内容各地则大同小异。

福建民间古代的婚礼习俗大致上依古法而行。如明万历《惠安政书》乡约篇载:“凡昏(婚)礼,古有问名、纳采、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六节。今随俗,惟行纳采、纳征、请期、亲迎。……凡纳采,用酒牲果品,随俗。……凡纳征,用釵币酒牲,随俗。”明代谢肇淛《五杂俎》说:“嫁女三日,父母家耒饷食,谓之腰女。三日后女偕壻省父母,谓之回鸞,又谓之转马。五月归宁谓之取夏衣……凡初聘用釵镯、酒果之仪,继行纳币礼。合卺之日蜇见舅姑,三日谒家庙以次及其家众。”清康熙《建宁府志》卷3载:“婚必择门户,凭媒妁,两姓既允,则用釵镯果酒之类,曰问名插记,继行纳币礼,厚薄各称其家,女家设酒以待媒。使亦备回礼曰回盘。娶之日,士人家必亲迎,盛鼓乐。既归,设席房中,行合卺礼,明日拜公姑以次及其家众,三日谒厨灶及谒家庙。”清末民国初《长乐县志》卷16,礼俗条有比较详细的记载:“婚姻,冰人说合两家必问田产之多寡,俗谓之租头。定聘之日,女有祖父母及父母者,壻家必按份送肉,俗谓之大公份大妈份,其余馈遗多从丰,如包饼时粽及羊酒之类,欲以结亲戚之欢且自扬其体面也。嫁娶吉期多在秋冬间,盖农家收成后时暇而财足也。娶妇之家必于是年之五月遣冰人以吉期告女家,俗谓之送日单。往告时则以饼随之,俗谓之定日饼。饼动以数百斤,计女家以之遍分戚属示吉期将届也。吉期日,壻家探新妇将至,遣多人迓里门外,俗谓之接路。以二人着衣冠,余则提灯火之类,又于门首设一案,置香盘果酒于其上。彩舆到门,爆竹鸣锣声聒人耳,盖取阳气祛不祥也。贺家之燕时,喜娘屡以茶劝客,每饮客多掷以钱。至终席,茶必三数。至宴毕,客歌诗敲洞房门,俗谓之敲房门。诗虽俚鄙然多吉祥语。吉期之次日行庙见礼,三日新妇入厨作食供客,俗谓之试鼎,肴之丰俭不计,惟豆腐一碗必不可缺。归宁之期必佚次年之正月,俗谓之请回门。女归必与壻俱。女家戚属多以酒肴邀壻饮,俗谓之接顿。元宵前女返夫家,返时轿门悬一灯,轿顶则系粽几满。二月二日女复归宁,至五月始返,俗谓之讨夏衣。女返夫家时,女之父母以男女衣服遗女与壻,又以时粽鞋袜香袋巾扇之类分赠亲戚。”

近代以来,福建各地婚俗还有不少繁琐的礼节程序,以福州民间为例,就有以下主要的仪式:

1、 问字,即议婚。男家欲与某女家联姻,即托媒人说合,主要是征求女家意向并

了解女家门第情况,称为“问字”,即约当于古礼中的“纳采”、“问名”。

2、 合婚。媒人“问名”初步合意,双方便交换年庚八字,置于祖龛之上。在这三

天之内如家中没有发生意外如病痛灾祸乃至破碗碎碟等不吉利的事情,则可请算命先生进行卜算,看男女有无冲克,是否好合等等,谓之合婚。

3、“下大帖”。合婚既成,男家便用红纸写上男子姓名生庚,由媒人送往女家。

女家也将女子姓名生庚送往男家,俗称“鸳鸯帖”,并商定订婚条件,择日定聘,称为“下大帖”,此相当于古礼中的“纳吉”。

4、 上半礼,即行订婚礼。订婚亦称定聘,用“聘书”作为订婚凭证。聘书叫“庚

帖”,亦称“龙凤帖”,男女各一份。男家给女家的叫“乾书”,女家给男家的称“坤书”,二者都由男家备办。此时男家要备聘金、礼物如首饰以及礼饼、家禽、猪蹄、羊蹄、布帛衣服之类用红拜盒送往女家,女家收受后以部分礼物分赠亲友邻里,以示女儿已订亲。女家也用红拜盒还赠男家布帛衣服以及糕饼、线面等物,男家亦以此物分赠亲友。此礼约当于古礼中的“纳征”。

5、 下半礼。这在请期时给女家送礼。男家经算命先生择定,确定迎娶吉日后,要

及时将吉期通知女家,以征得同意。通知时,男家要备羊羔美酒、丝绸、礼饼等物连同礼书二份差人送往女家。女家收受后,以鞋、帽、文具及糕饼等物还赠,并将礼书收下一份,另一份则交还男家,此约当古礼中的“请期”。

6、 上头杠和安床。吉期前两天,男家要备下厚礼,包括以五色面线排成各种花样

和字的“真符包”送往女家,称为上头杠。男家要布置新房,房中摆设或由女家送来,床铺则由男家自备。床铺要安在房子当中,安床时,要由夫妻双存、人丁兴旺的好命人来安放,以示吉利。安好后,要选几个孩童在床上睡觉,床下要放置长叶芋种,方言称“芋栽”,床中要挂粽,一大五小,叫“粽姆”,多寓生育吉利。

7、 迎饮。吉期前一天,女家将置办的妆奁如家具、箱柜、衣服、被褥、首饰器皿

等物送往男家,二人一抬,浩浩荡荡,沿途观者如堵,称为迎饮,俗称“办亲”。办亲丰盛如否,以女家富裕程度及爱女情深而定。当晚,男家要由“好命仈”将一个个皮箱打开让人看,叫“开皮箱”。此日要办筵席奉酬亲友,称“开厨”。

8、 试妆与迎轿。吉期前一天,女家要在厅堂或房内,置一火炉,中烧红炭,由伴

娘将所有妆奁在炉上筛过,叫“筛鼻目”,伴娘还要口念“千目万目筛出去,金银财宝筛进来”等句。此日新娘要梳妆打扮,穿凤裙凤袄或蟒裙蟒袄,头戴釵钿,足蹬“压轿鞋”,称为试妆。此时女子所有衣服的袋口,都要用线密缝,否则认为女家所有的吉庆事都会被女子带走。试妆以后,新娘不能离开闺房。是日,男家于黄昏后点上灯笼火把,将装饰华丽的迎娶彩轿在鼓乐吹打声中送往女家,称为“迎轿”。迎轿队伍以灯笼一对为先,次为京鼓或“十番”鼓吹,阔绰者还有骑在马上吹打的,称“马上吹”。继之由纱灯、凉伞、掌扇人等随行,最后就是彩轿即“新人轿”。彩轿送往女家后,置于厅中,以凳垫上,以备翌日迎娶之用。

9、 接亲。吉日当天清早,男家要找两个和新郎同辈或晚辈的人去迎接新娘,称为

接亲。是时新娘一身盛装,跪别父母,呜咽哭泣。其母为之行笄礼,亦称“上头”,随后请女上轿。女子上轿时,厅堂大门窗户要紧闭,还要点起火把在轿内四处照射,女子入轿后,不能左右依傍或转动,此时家人大哭,依依惜别。彩轿起行时,家人要向彩轿撒大麦或谷子,寓意人财丰盛,或曰“大麦十八变,越变越时势”。

10、婚礼。花轿到达男家后,进入厅堂,要用米筛放于轿顶,由“好命仈”轻轻拉开轿门,称“开轿门”。随后由三岁孩童手捧“长柄镜”向新娘作揖,叫做“请下轿”。随后由新娘的伴娘即女傧相向轿内请出新人。新娘下轿时要踩红地毯,以示脚不离地。进入洞房后,新娘新郎平坐床沿,叫“坐床”。这时一对新人会各自搞一些小动作,如新娘将新郎的衣袍稍压坐于臀下等,以象征日后新娘可以驾驭新郎。坐床毕,要举行拜堂仪式。依次拜天地、拜祖先、夫妻交拜,随后,夫妻共饮合欢酒,即“合卺”或“交杯酒”。合卺以后,新郎新娘要同到厅中拜见舅姑即公婆以及叔伯母婶等亲戚,有行三跪九叩古礼者,舅姑(公婆)等人则赐以金饰等物,谓之“出厅”。拜毕新娘进洞房,晚上则摆设筵席宴请亲友。喜宴散席后,就进行闹洞房活动,来宾亲友多大闹洞房,对新郎新娘进行各种刁难、捉弄,有雅有俗,大多逗得新郎新娘狼狈不堪,众人则多哄笑不已,此称“闹房”。闹房毕,新郎新娘各吃一碗太平面,伴房献上一块红布,称喜布,新郎则赏给一包钱,叫“花彩”,新郎新娘才上床安寝。

闽中民间等地直至近现代,在传统婚礼中,新娘乃至伴嫁娘都要“哭诗唱对”,

或称“盘诗”。新娘在离开娘家前、入洞房后乃至闹洞房时,与伴嫁娘及亲友人等

多有一些盘唱,各地民间因此留下许多诸如《别亲歌》、《闹洞房谣》等歌谣。

11、庙见与试厨。结婚的当天或第二天,新婚夫妇要到家庙拜谒祖先神灵,并会

见家中诸亲人。称为“庙见”。婚后第二天,男家会备上菜肴,由新娘下厨烹调以享家中诸人,称为“试厨”。唐诗所谓“三日入厨下,洗手作羹汤”即此。庙见与试厨都颇具古风。

12、回鸾。俗称“请回门”。新婚第二天,女家会派新娘的小弟俗称“亲家舅”

到男家请新郎新娘回去,称为“请回门”。来时带有鸡蛋和米粉等礼物赠送男家,称为“鸡粉”,此为古时“暖女”之遗俗。请回门一般是先接新娘回去,新郎随后而至,也有夫妻一同回去的。接入厅堂后,行奉茶、拜祖先牌位礼,随后由伴娘陪新郎新娘拜见女家族亲,也叫“出厅”。出厅毕,女家盛宴款待新女壻,众族亲做陪。在“请回门”宴席上,一些女家亲友会出面要新郎出资,或摆宴席,或请人讲评话等,双方还会讨价还价,一般以新郎退让出资为是,此俗称“撮最”。否则的话,众亲友会设法不让新郎回家。回鸾之后,女家还要择日再宴请新郎一次,称为“二行”。“二行”之后,新郎就可以随便来往女家了。

福建各地婚礼中有许多有趣的习俗,如上述的踢轿门、撒谷麦、铺红毯等,都与男女家双方争讨吉利和避邪等迷信心理有关。如泉州婚俗踢轿门,新郎在新娘花轿到达男家厅堂前,要在花轿外狠踢一脚,谓之“乾纲振作”,不致日后惧内。新娘在轿内则要用力还踢一脚,谓之“坤道树立”,以示男女平等,日后不受丈夫欺负。福州婚俗中的新娘将新郎衣袍压坐于屁股下的诸如此类“小动作”,都寓意着男女之间希冀日后互不受欺负、双方平等和睦过日子的良好愿望。闽中、闽南乃至闽西上杭、永定等地婚俗中,都有使用米筛的仪式,据说米筛具有汰劣存善、制煞去邪的作用。此外,闽南等地婚礼中新娘跨火薰的仪式,同样具有祛邪制煞的作用。至于各地民间广见的撒谷麦等仪式,其源甚久,在宋代已很盛行。如《梦华录》载:“新妇下车子,有阴阳人执斗,内盛谷、豆、钱、果、草节等,咒祝望门而撒,小儿辈争拾之,谓之撒谷豆,俗云厌青羊等杀神也。新人下车檐,踏青布条或毡席,不得踏地。一人捧镜倒行,引新人跨鞍、蓦草、及秤上过。”撒谷麦谓之除青羊、乌鸡、青牛这“三煞”,除祛“三煞”,则可保日后平安。捧镜、以火照花轿等仪式,都具有同样的“功能”。至于铺地毡,新娘脚不离地,是为了不触犯地上神灵。离开娘家时,新娘要由父亲或兄长背或抱上轿,到男家后则踩着地毡进入新房,缘由大致在此。

各地在聘礼、聘金等方面也很讲究吉利,如闽中等地的聘金要三百三或其他带有三的数字。福州方言三与生同,寓生生不息和生丁、生财等吉利的意愿。闽西等地聘金要带有九的数字,当地方言九与久同,寓意夫妻白头偕老,天长地久等。至于男女双方互送礼物即彩礼的称谓,也有很多讲究。如泉州民间将有关物品加以饰名,糖碇为“文定厥祥”,姜为“圣人不撤”、面线为“赤绳千缕”、鱼为“龙门变化”、芋为“君子攸芋”、鸡蛋为“鸣鸡戒旦”、鸡为“翰音与天”、蟹为“黄甲连登”、龙眼干为“万福之原”等等,可谓典雅动听。沙县等地的彩礼格式也别具一格,男方纳采时要写“龙笺”,结婚时写“乾书”,女方纳采时写“凤柬”,结婚时写“坤书”。

此外,各地婚俗中还讲究成双成对吉利喜庆的数字和红色等颜色。如彩礼中的鸡、面、蛋、烛等物,都要成双成对,许多礼物都得以红纸裹扎或封贴。花轿、红杠等更要突出红色,以示吉利。在婚礼中,新娘上轿前忌不哭,许多地方习俗认为女子出嫁不哭娘家会不吉。坐轿后忌回头看,否则认为会有重婚再嫁的歹运。婚礼期间,肖虎的亲友多要回避不露面,以免犯冲。实在要出面的,有些地方就增供猪肉等物以供虎神,以厌其煞。许多地方新娘花轿进入男家后,公婆兄嫂小姑等家中亲人要先回避,如不巧相见,则会被认为今后家庭不和睦。至于婚礼期间忌说不吉利的话,忌打破碗碟等等,则更常见。这些习俗,都反映了各地民间广泛存在的祈求新婚吉利、新人百年好合等良好的愿望。

除了明媒正娶的婚姻之外,古代福建民间还不同程度地流行招赘、童养媳、寡妇再嫁、冥婚或列女婚等形式。

招赘俗称招亲或倒上门,即男子被招到女家,当上门女壻。这种婚姻多半是因为女家没有男丁,招女壻上门传宗接代以续香火,一般而言,孩子都要随母姓。男子上门当招赘的女壻,在旧时往往会感到面子不好看,或会被人歧视,因此这些男子多是因家庭贫困,娶不起亲才出此“下策”。当然也有人是纯粹为了爱情而结合的,但这类事例在古代并不多见。招赘婚一般由女家承办全部嫁妆及婚礼喜筵等费用。婚期吉日,新郎来到女家拜见岳父母及女方亲戚,举行婚礼。这种婚礼一般不大肆铺张,不用鼓乐,也不闹房,男家也不举行什么仪式。婚后女子一般要随丈夫到男家拜见亲友。旧时福州一些有钱有地位的官绅,在嫁女时还要举行一种“招亲仪式”。即婚期吉日,男子要先到女家举行“拜堂”仪式,一拜天地,二拜祖宗,接着夫妻交拜。之后再拜女方父母、长辈族亲等人。仪式结束后,女家开喜筵,但在上三道菜后,新郎新娘要起身分乘二轿回到男家,再举行婚礼。这一习俗不同于招赘,其主要用意在于显示女方的家庭门第显赫富有。

童养媳指男家自小就抱养别家的女孩,待长大及笄后,和自己的儿子结成夫妻,这种婚礼俗称“圆房”。但大多简单进行,不事铺张宣扬。这类家庭一般多贫困潦倒,因无钱娶不起媳妇,才“未雨绸缪”,领养一女为媳。

寡妇再嫁在古代被认为是一件不光彩的事情,因此非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一般男子不娶寡妇为妻。寡妇再嫁时,受到许多歧视。如不能穿红衣,要穿黑裙;不能坐花轿,只能坐便轿;不能白天进门,只能晚上进门等。有些地方还有让寡妇跨火堆,不能走大门只能进后门等歧视性做法,不一而足。寡妇上轿不能在原夫家,只能在半路上或媒婆家上。上轿前,要将一双旧鞋留在路边,据说这是因为怕前夫的亡灵会跟上,因此要留下旧鞋以骗亡夫原妻仍在。这类婚礼一般不张扬,不办筵席,或由家人和族亲凑一、二桌吃喝即是。

纳妾是古代社会一种不良的婚姻。一般而言,一些有钱有势的达官富豪,为满足自己骄奢淫逸的生活,往往都要纳妾,多者达数人或数十人。纳妾或称讨小老婆、讨偏房等。这些女性的地位大多逊于正房即原配,但也有一些例外。纳妾的婚礼视男方地位而定,一般人家操办的规模不会超过原配,但一些富豪巨绅或达官贵人,也有大肆操办者,其性质仍属明媒正娶,只是女性地位一般逊于原配而已。

男子续弦。男子丧偶后续弦,亦称二婚亲。在重男轻女的古代,男子丧偶续弦不同于寡妇再嫁,被认为是合情合理的事情,因此没有什么受歧视的地方。一般而言,男子续弦婚礼的规模小于初次结婚,大多不事排场。如对方是寡妇,则如上述寡妇再嫁的礼俗进行。如女方是待字闺中的处女,情形则完全不同。此时的婚礼往往还要十分隆重,一切按明媒正娶的婚礼进行。唯一增加一项内容“拜阿姐”,即拜见男子原先的亡妻牌位,以免其日后作祟。有鉴于此,除非特殊原因,民间一般未嫁的处女不愿充当男方续弦填房的角色。

冥婚有几种形式,一即男女订婚后男亡女存或女亡男存,存者欲另娶,事先要和原订婚的亡者举行“结婚”仪式,然后才能另配。另一种是男女双方俱亡,或某两家男女双方原未订婚而夭折,其双方父母欲为其子女作匹配,使其在冥界男有家女有室而采取的“结亲”形式。福州地区过去流传的冥婚仪式有多种,一是已聘未婚的男女,男的死了,女的要到男家与“木主”即“灵牌”成婚,在男家守寡。二是男女订婚后,女的死了,男的要到女家参加葬礼,行跨棺仪礼,承认死者是自己的妻子,然后将女方的灵牌请回家供在自家的祖龛上。男的日后如另娶,则要举行一些仪式。如泉州地区此类婚事要在迎娶新娘的前一天,要用花轿先去抬来未婚先亡的女“木主”,木主穿戴死者生前衣服,以芋魁为头,还戴首饰、头巾及手镯等,一如生人模样。木主迎入置于新房的床架上,然后才能进行迎接真新娘的活动。新娘进洞房时,要在门后行一个拜木主“阿姐”的礼,送嫁娘还要在一边念念有词:“启阿姐,心欢喜,桃花来接李……”据说这样才能消除前亡妻鬼魂作祟的可能。福州地区此类婚礼类似泉州等地,男的结婚时床上还要放置三个枕头,交杯酒要置三杯,同时还要尊死者为元配,后来者为继室,后娶妻子所生的儿女要称死者为娘,称亲生母亲为“婶婶”,这些都与惧鬼神有关。

男女双方在订婚后双亡,双方家长及亲友要为之“完婚”,举行冥婚仪式。另有一些家庭,或男亡女夭,双方经商谈妥当,也有将这一对原先并未订婚的男女凑合在一起举行冥婚仪式,以便让他们在冥界中结合。还有一种形式是女子未订婚即夭亡,在入殓前,其父母要通过“媒人”帮助物色一个“冥婚夫”,这个男子要参加死者的葬礼,并行跨棺仪式,以示自己是死者的丈夫,随后还要将死者牌位安放于自己家中。当“冥婚夫”的,一般都是贫苦人家的子弟,他可以得到一笔丰厚的“陪嫁费”以供日后再娶新妻。但充当这种角色往往会受人歧视,稍有地位财富的女子一般也不愿嫁给这类“冥婚夫”。

娶烈女实际上也是冥婚的一种类型。古时男女订婚后,男的夭亡,女的迫于贞操礼教的重重压力,不敢另嫁,男家就要把她迎嫁入门“守活寡”。婚礼仪式一切照旧,烈女例穿新娘衣冠坐花轿鼓吹而至,一些地方乡绅还列队迎接,以示敬意。进新房后,烈女即卸下喜服,改穿孝服并大哭一番。明清时代,烈女入夫家后,门窗紧闭,寸步不离房门,过着常人无法忍受的凄苦生活。

在福建各地古代的婚俗中,还有一些特殊的婚姻礼俗,如尽孝娶、寄房以及不落夫家等。尽孝娶一般是由于男方在订婚以后父或母等长辈亡故,不得不在四十九日完婚以尽孝意。尽孝娶礼仪从简,一般不动鼓乐,新人进门时,厅堂的棺材要用红毡复盖,其他礼节如旧。出殡时,男家因此就多了一位媳妇送葬,是为尽孝。寄房是指男女婚期吉日业已择定,但男的因外出远游等原因无法赶回完婚时采取的一种特殊的做法。因为古人迷信,婚期吉日既定,一般不能更改,因此婚礼照常举行,唯一不同的是新娘到男家后,由送嫁娘手持一只雄鸡代表新郎到轿前接新娘,当天晚上,新娘亦伴雄鸡过夜,以示夫妻同房。

不落夫家婚俗在国内外许多民族都曾有过流行,福建地区似仅见于惠安东南沿海的崇武等地。当地惯例,女子婚后三天即回娘家居住,短者一、二年,长者达二、三十年,直至怀孕临产才能返回夫家,生下孩子后才定居夫家,结束“不落夫家”的生活。这种习俗严重隔离了夫妻之间的正常生活和感情,以致长期畸形发展。许多已婚妇女视丈夫如同路人,不敢与之交往,更不敢同房同居。由于不接触不同居,就无法生育,导致有长住娘家达二、三十年者。这类“长住娘家”或称“不落夫家”的婚俗,在20世纪30年代就已为民俗学家所注意,有人认为是早期原始婚俗的一种嬗变残留。

(二)、生育祈子之俗

《闽都别记》在许多描述陈靖姑故事的章节中,都特别突出了三十六宫婆送子和百花桥祈子等活动。其涉及有关祈子等习俗的大致就有83、85、87、128、130、134、141、245、236等章回,这在很大程度上也真实反映了当时民间强烈的祈子习俗。几千年来,由于社会落后以及医疗救护水平低下等方面的原因,旧时妇女生育的艰难与危险;婴儿天花痘症等严重危及生命疾病的流传,都在人们心中留下深刻的烙印。加之封建社会“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传统思想的长期影响,各地民间广泛存在着祈子生育及护婴等习俗,这种习俗同时被认为是社会和民众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为了多子和得子,为了保证产妇顺产和婴儿健康成长,几千年来,无论是远古时期原始居民的生殖崇拜,还是汉晋以来广大民间的诸神崇拜及其相关习俗,无数民众无不围绕着这个社会生活主题,开展各种各样祈求活动。由此产生的许多习俗,不但在各地民间影响巨大,同时也成为福建社会民俗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

福建地区的生育祈子习俗,可以追溯到遥远的原始社会时期。现代考古发现的资料表明,在距今六七千年的平潭壳丘头新石器时代遗址中,曾出土一批陶制的与男性生殖器十分相似的陶器。对于这批器物,有人认为它是陶支座,用以支撑陶釜等炊器。但由于它酷似男根,我认为这些东西应是陶祖,即远古原始居民的生殖器崇拜物。类似福建平潭壳丘头新石器时代遗址出土的陶祖或石祖,在中国各地的史前时代遗址中幷不少见。《礼记》曰:“人本乎祖”。商周甲骨文的祖字,实即且字,其字形亦如男根,因此很早就有学者认定其为早期先民男性生殖器崇拜的象征。中古以后,这类直观的生殖崇拜现象,在福建各地仍可见到。著名的泉州石笋,至迟在北宋时期就已存在。石笋上尖下圆,3米多高,状如男根。据说石笋原竖在一块中间凹下的仙尿盘上,象征男女生殖器的媾合。另有学者认为该石笋是印度教湿婆崇拜的遗存,印度教以象征生殖繁衍的男性生殖器林迦作为湿婆的化身,泉州石笋应是宋元时期印度教文化的遗物。但不管其来历如何,宋元时期直至近现代,石笋一直成为当地民众祈子的崇拜物。明代惠安籍诗人黄吾野有“一片云根天琢成”之句,业已含蓄指出其象征男根的事实。直至现代,当地一些不育的妇女还常到这里朝拜,触摸石笋,俗传这样会怀孕生育,这一举动无疑是最好的民俗答案。另据明人谢肇淛《长溪琐记》记载,在连江县陀市北十里许,有一座叫朱公桥的桥下,“有石笋崛起如男子势,里妇孕者,取石子遥掷之,中必生男也。”这种举动很明显也与生殖器崇拜有关。与石笋形状类似的还有旗杆石等象征男根的崇拜物,如明人黄仲昭《八闽通志》卷11载,泰宁县双峰石,“顶有洞,中有旗杆石,乡人多梯险祷之以求嗣”。

除了男性生殖器崇拜外,女性生殖器崇拜在福建民间也有迹可寻。在武夷山民间传说中,有大王峰与玉女峰媾合的故事,其间的换骨岩对面的和合岩石壁,就是女阴的象征物。据说旧时当地久婚不孕的妇女,多来此许愿乞求生男育女。一旦如愿以偿,许愿者事后还要来此烧香还愿。另外,在云霄县莆美仙峰岩,有一块形似女阴的天然石块,当地不孕妇女来此膜拜求子的也很多见。著者于1989年曾到此考察,其石虽仅约1米见方,但的确是鬼斧神工,天然琢成,酷似女阴。这些自然物在人们求子心切的强烈意愿驱使下,都成为具有灵性的神物而受到膜拜。这类活动自然应是几千年来一直流传的生殖崇拜的遗风,它很直观地反映了各地民众强烈的祈子心愿。

除了烧香祷告祈拜或者掷石等举动外,一些民间还有更直接的触摸这些生殖器象征物的举动。如上杭县紫金山麒麟殿前有一块摸子石,高约80厘米,直径20厘米,呈圆柱形,象征着男根。当地不孕妇女往往在暮色苍茫、人迹不见时来到摸子石边,悄悄解开衣服,把肚皮贴在石上摩擦数下然后离去,当地民间俗认为这样可以使不孕妇受孕生子。闽西地区流传甚广的吉祥哥崇拜,则是更为直观形象的男性生殖崇拜。所谓的“吉祥哥”,实为一石雕的裸体男童,供于长汀县朝斗岩的一个洞穴内。当地久婚不孕的妇女多来此烧香祈拜,口中念叨:“吉祥哥,吉祥哥,聪明伶俐福气多,请你勿在厅中坐,保佑伢生个靓阿哥。”她们边念边摸吉祥哥的生殖器“雀雀”,幷在上边刮下一些石粉以红纸包好带回家饮服。当地民间俗传饮下此石粉,就会怀孕得子。由于刮的人多,天长日久,吉祥哥的那根“雀雀”由长变短,由短变无,寺里的和尚只好以黏土补造一根,以满足不断前来的祈拜者的需求。闽西其他地方寺庙中往往也摆有吉祥哥,所不同的是他们多为木雕,身着红色花衣,穿开裆裤,胸前挂一香袋。久婚不孕的妇女在祈祷时,不但要往香袋中塞红包作为祈求赐子的酬神之礼,而且要大声祷念幷触摸吉祥哥的“雀雀”,这样才算完成“作业”。这种直接的触摸和接触生殖器及其象征物,应是最原始的生殖崇拜的遗存,它反映了千百年来广大民众在祈子求育习俗中迫切的心态。

在福建民间祈子求育活动中,求助于各种神灵的现象也十分常见。这些神灵大致有临水夫人、九天玄女、注生娘娘、观音、张仙、定光佛、花神乃至于土地公等。各地民间对临水夫人、九天玄女、注生娘娘、送子观音、张仙等神灵的祈拜尤为多见。如上所述,无论是古籍方志记载,或是《闽都别记》的描述,陈靖姑女神从一开始就是作为护婴送子及保胎之神而受到民间百姓的崇祀。在古田县临水乡,建有临水宫祖庙。其中的百花桥三十六宫婆,亦是陈靖姑麾下的侍神,专司配送人间子嗣、护产救难而同样受到民众的崇祀。《五杂俎》卷15载:“罗源、长乐皆有临水夫人庙……至于妇女祈嗣保胎及子长成,祈赛以百数。”清咸丰《榕城岁时记》载:“娘奶庙祈嗣,古者天子求嗣于高禖,见礼记月令。按媒神俗谓之娘奶,如临水夫人之属……吾闽大家妇女以中秋夜往娘奶庙炷香祈嗣。”民众对陈靖姑的主要信仰之一就是祈子。祈求活动有请花等形式,花是指临水夫人为人间传送婴儿的象征物,一花一婴,白为男,红为女。新婚妇或不育妇要在神像前供以清泉,拈香跪祷,先掷筊后取花,幷将纸花安置于家中。一旦如愿,还要还愿。九天玄女原是中国古代神话传说中的一位女神,后被道教所信奉,变为仙女,其神性在后世发生较大变化,主要功能之一就是送子,因此民间或称之为“注生娘娘”、“送子娘娘”等。福州、泉州、厦门、漳州、莆田等府县旧时多有玄女庙,不孕之妇烧香求拜者络绎不绝。旧时闽中、闽南等地的一些庙宇如城隍庙、东岳庙等往往配祀有注生娘娘,神像怀抱娃娃,安详端坐。前来求子的妇女摆上香果供品,然后拈香跪拜祷告,请注生娘娘赐子。接着在神像前卜筊,如求得吉筊,表示注生娘娘将赐子于她,祈求者即将事先准备好的小衣裳给注生娘娘怀中的娃娃穿上,得子后要再来还愿拜谢,因此庙中祈者众多,香火旺盛。观音菩萨在佛教中地位很高,由于佛教宣扬观音以慈悲为怀,救助众生,因此后世民间对观音的崇拜远远超过其他菩萨。各地寺庙供奉观音佛像十分普遍,其中就有著名的送子观音。送子观音是后世民间为祈子求育而诞生的产物,一经出现,就广为人们熟知和崇拜,即使是寻常人家,也常供奉观音佛像以祈子或保平安。厦门南普陀寺大悲殿中供奉的千手观音,慈眉善目,妙相庄严,最为著名,在她的面前不知跪倒了多少祈子求育的男男女女。至今为止依然香火袅袅,拜者不绝于道。张仙的原型据传是五代后蜀的皇帝孟昶,其身着长袍,长髯飘拂,左手张弓,右手握弹,作仰面直射状,旧时一些木刻画等在画面右上角还画有一只天狗。民间传说天狗是传播天花、为害婴儿的灾星,张仙持弓射天狗,是直接护婴的神仙。其挟之“弹”,与“诞”字同音,寓有诞生之意,因而张仙又同时兼有送子的神性。尽管他是男性神仙,但民间百姓对他的崇拜也很热烈。福建古代不少地方建有张仙庙、张仙祠,或者在其他寺庙中兼祀张仙。

除了以上诸多神灵外,旧时一些地方的民间百姓有时也向土地公、妈祖、定光古佛、保生大帝等神仙求嗣。

福建民间节日祈子求育的习俗,主要流行于元宵、中秋和冬至三大节日中。元宵节的祈子求育习俗,在诸节日中显得最为直观和重要,主要有送灯、添灯、钻灯脚、转三桥等活动。清咸丰《榕城岁时记》说:“凡妇女未举子者,灯节娘家必送灯。黄铨诗:明灯送自阿娘家,八宝光围白藕花。花里吉祥云一片,观音大士抱乌哑。”乌哑为闽语对初生子的俗称。同书还引林芳诗云:“半亩丛祠起暮鸦,夭桃秾李竞喧哗,请灯私带宜男草,望月先飘桂子花。”这亦道出了当时人们请灯祈子的心态。这种请灯送灯寓意添丁的习俗,在福建各地至今仍然。著名的福州南后街灯市、泉州灯市等,每逢正月十五,可谓人山人海,买灯送灯及观灯者如潮涌一般,热闹非凡。女儿出嫁未育者,父母总要买上一盏花灯送往女婿家,其寓意亦如古时一样地明白,即希望女儿早生早育早添丁。元宵节钻灯脚习俗在闽南各地比较多见,一些平时难得露脸的小媳妇们穿上新衣,在姑嫂们的簇拥下前往寺庙观灯。她们观灯时幷不欣赏花灯的五彩缤纷,而是一群群地往灯下挤,在千姿万态的花灯下挤来钻去。这时,顽皮的孩童见了就会大喊:“钻灯脚,生男芭!”于是观者大笑,钻者大喜。“灯”与“丁”在闽南话中亦是谐音,世俗认为钻灯脚能够添丁生子,于是一些婚后未育的妇女自然不会错过这种机会,以求得子。所谓的“走三桥”或“走百病”,其实是一种很古老的民俗。早期的此类活动大多流行于元宵节,如《五杂俎》提到闽中等地元宵节的走三桥习俗即是。及至清代,则逐渐演变为中秋节的一种求嗣活动。如清乾隆十九年《福州府志》卷24载:“中秋士女登乌石山进香,夜燃神光塔灯。是夕,妇女连臂出游,谓之走百病。”这些活动关键之处在于“桥”,桥在古代是一种隐性的生殖崇拜的巫术象征,古人的走三桥、走百病等活动,都是将桥视为一种具有生育功能的灵物,未育妇女在特定的节日里从桥上走过或触摸桥栏杆甚至桥上的砖石,都被认为是与具有生殖功能的灵物进行了沟通,这样便可以获得子嗣。

冬至节是一年中的重要节日之一,福建各地民间逢冬至节,均要以糯米粉搓丸,称为冬节时或冬节丸,然后全家共食以庆贺冬至节。在冬至夜搓丸时,往往是一家老少围坐一起,边搓边做一些有关祈子求育内涵的举动。闽中各地至近代仍是全家围坐搓丸,搓丸时在盘箩边插上几朵孩儿花即泥塑或面捏的小童,摆上一副新筷子,然后由大人或小孩唱歌谣。歌词大致是祈求母亲或新娘早生多生等,如福州等地的歌谣曰:“搓丸齐搓搓,明年养大哥”、“搓时齐搓搓,依奶疼阿哥,今年讨兄嫂,明年养细哥”等,这些都是老幼皆知的民间歌谣。清咸丰《榕城岁时记》还说:“冬至搓圆夜,举一丸于火盆中烧之,谓之烧圆,预卜熊罴之兆。林芳诗:大妇奉一丸,多男占吉卜。”这也属于类似的举动。闽南等地民间,冬至搓汤圆时亦有以汤圆的单、双数卜问生男或生女的习俗。家有孕妇的家长往往在汤圆全部搓好后再数一数,如果汤丸总数是单数,则意味着胎儿是男孩,双数则为女孩。家中机灵的孩子在这时往往手中握着一个大汤丸,注意观察家长的神情。如家长神色不佳,他就张开手说:“我手上还有一个!”家长脸色马上转喜。倘若家长喜上眉梢,他则悄悄一掰为二,也是凑个单数以讨吉利。这种习俗,基本上与《榕城岁时记》所载相同,实际上也是一种祈子求育或祈求宜男的民俗举动。

婚礼是男女青年最重要的人生历程之一。男女的结合,意味着今后生儿育女,繁衍后代。因此在婚礼中穿插举行各种祈子求育活动,不但显得适时、吉利,而且也包含了广大民间祈求早生贵子、多子多福的普遍愿望。福建各地民间在婚礼中普遍存在许多大同小异的祈子求育活动。在布置新房时,人们往往要张贴一些胖娃娃年画,或摆设一些诸如榴开百子、莲蓬多籽之类题材的木刻、刺绣等物,以寓意新娘早生、多生的良好愿望。在婚礼仪式中,各地有在新娘怀中或新房放置红枣、花生、桂圆、鸡蛋等习俗,这种明显寓意早生贵子的举动在福建各地至今仍很常见。此外,闽中等地方言的三与生是谐音,因此各地聘金的尾数俗例必须是连三的数,如133、1333等,以此寓意新娘过门后早生、多生。此外,长乐民间有掷喜的习俗。新娘到男家时,男家人要叫来一群小男孩以小石子投向新娘身上,谓之掷喜。当地民间认为小石子含有生子的意思,将其投向新娘即可生儿育子。至于旧时新娘出嫁娘家一定要陪嫁一只马桶的习俗,在福建各地则普遍存在,不少地方至今仍然。民间认为,马桶为花盆,带有临盆之意,亦即生儿育子繁衍子孙的意思。因此闽南等地则直接称为“子孙桶”,陪嫁以供日后新娘分娩之用。在旧时闽南民间婚礼中,当子孙桶拿进新房时,还要由好命人念唱几句吉利话,如“子孙桶高高,生子生孙中状元”等,反映了人们希望多生贵子的心理状态。

洞房里的新床在安床时,一些民间俗例要叫来一个小男孩在床上爬滚,或称“压床”,认为这样可以兆示早生孩,生男孩。闽中等地旧时还曾流行上床仪式,即新郎新娘上床之前,要在床前供上几盘酒菜,新郎新娘要焚香祈告床神保佑他们,幷唱《对床歌》。歌词大意是祈求床母保佑新婚幸福,房事平安,喜得贵子等,据说这样就能得到神灵赐予的贵子。至于闹洞房时的各种戏谑调侃活动,也多充斥着亲友们祝愿新娘早生多生的良好意愿。闽南新娘进入男家大门时,还有跨火熏的仪式。新娘入门前,须由伴娘或全福人操作,在男家门槛外烧把草或炭,让新娘从火上跨过,操作者嘴里还要念一些吉利语以为祝祷,如“跨火熏,年年春,隔年抱个查埔孙(孙儿)”等。也有人认为“炭”与闽南话中的“繁殖”谐音,跨炭火寓多育和繁衍后代之意。

(三)、祈寿之俗

中国古代很早就有“五福寿为先”的说法。五福即寿、富、康宁、修好德、考终命,其中以寿为首福。这种传统观念几千年来对中国社会产生了巨大而持久的影响作用。无论帝王将相,还是布衣百姓,无不想通过各种手段,以求达到生命的长久甚至长生不老的目的。作为重要的人生礼俗之一,福建民间的祈寿、祝寿之俗自古以来也是形式繁多,流传广泛。《闽都别记》在第20、337等章节中多次提到此类习俗。一般说来,此类习俗的主要内容有对孩童的养育祈寿和对年长者的祝寿等等。这些习俗又包含在对民间诸神的祈拜、在节日和做寿时的祈祝以及各类祝寿象征物的寓意表现等方面。

各地民间的孩儿养育祈寿活动,其实从生育阶段就已开始。古代妇女难产等现象比较多见,在医护水平低下的年代,妇女遇到此事,无论贵族士女,还是平常农妇,都是九死一生,令人胆战心惊,因此人们就把产妇和婴儿生的希望寄托在临水夫人之类的神灵身上。明清以来,包括《闽都别记》在内的一些古籍方志和传奇小说,对陈靖姑救助难产等“事迹”有许多生动的描述和渲染,因此其不但屡受诰封,威灵显赫,而且也因此在民间广受崇祀。婴儿顺利出生后,还有一系列祈祝活动,如做三旦、过满月、过百日、过周岁等。做三旦指婴儿出生第三天举行的礼仪,主人要摆宴席招待亲友,同时举行开奶、开荤仪式。还要由接生婆为婴儿洗礼,称“洗三”,女方娘家一般要送来小孩的衣服及象征婴儿长寿的龟桃形糕粿等物。过满月即古之弥月礼,在婴儿出生满一个月后举行。一般要办满月酒款待亲友及邻里,外婆家要送来贺礼,其中有小孩的红包及长命锁等物。长命锁或银手镯套挂在婴儿的身上或手上,意在祈求长命百岁和避邪祛病。过百日有的地方称“过百岁”,亦有祈祝婴儿长命百岁的意思。亲友前来送礼祝贺,旧时常有送长命锁和百家衣这两种寓意长寿之物。百家集纳的碎布与“百岁”谐音,民间认为小孩穿了可以消灾避邪,长命百岁。近代前后,福建一些民间仍流传此俗,不过一般人家仅以些许碎布拼制,不一定强纳百家之布,其象征意义更为明显。过周岁时,各地民众多把孩儿带到神庙中向临水夫人或观音菩萨等神灵许愿,借此祈求神灵保佑孩儿平安。有的则以红线或五彩丝线系上银牌、铜钱或锁片,悬于孩儿脖上,称为“挂百锁”或“长命锁”。红丝线又称“长命缕”或“续命缕”。南朝周处《风土记》即有“荆楚人端午日以五彩丝系臂,辟兵鬼气。一名长命缕,今百索是也”之说。每年端午节,各地城乡孩童均要挂五彩丝线长命缕,有的以丝线编织网袋,中装一颗染红的熟蛋,悬于孩童脖上,亦寓长命及平安。至于除夕夜长辈给孩儿分发压岁钱的习俗,亦带有祈祝小孩长命百岁的含义。此外,旧时福建民间还流传一种为小儿认干亲的习俗。一般说来,民间对体弱多病或被算命先生认为会与家人相克的孩童,父母多会采取认干亲的方法加以禳解,其目的也是祈求孩儿平安和长命。因此各地常见孩儿与一些神灵、树木甚至石头公结为干亲,拜其为“干爹”或“干娘”的现象。每逢年节,家人还要携孩儿到其面前供祭朝拜,以祈孩儿平安长命。闽中、闽东、闽南等地民间有与临水夫人拜为“契子”者,或称为“娘奶的孩子”。有的在红纸条上写着“弟子某某有幼子(女)一名,叩拜夫人妈为契子(女),祈求平安赐福”等字样,然后将之贴在神像旁,逢年过节加以祭拜。近代以前,痘疹是小孩最难过关的传染病,许多孩儿因此而夭亡或落下麻脸等后遗症,因此各地民间对痘神的崇拜也很炽热。闽中等地传说,临水夫人麾下的北山杨夫人、刘夫人、西河虎婆奶江夫人以及金舍人、银舍人等神衹,都是救助婴儿脱离痘疹病险的救命之神。《闽都别记》在许多章回中详细描述了她们的救疹“事迹”,各地民间因此在临水夫人庙中多配祀这些神像供人祭拜,福州台江等地至近代仍存有舍人庙等遗迹。闽中等地民间还传说,痘疹是玉帝所设,由临水夫人麾下的刘夫人专管,称“种痘夫人”。痘神能发痘也能收毒,祈之能化险为夷,变逆症为顺症。在连江县品石岩蛇王庙中,还供奉有刘夫人神像,夫人一手抱婴,一手执瓶做撒痘状,香火亦盛。惠安一座痘神庙有对联曰:“宝痘匀圆喜个个金丹换骨,天花消散愿家家玉树成林。”这些习俗,都表达了民间养育祈寿,祈祝孩儿脱离痘疹危险和消灾祛病、平安长成的良好愿望。

祈求孩儿平安成长的相关习俗,还有各地常见的过关活动。一些民间俗认为,孩儿成长期间要过五关,即度厄关、保童关、龙门关、长寿关和太平关。过关时,配以孩童的出生年月日、时辰和所在境地等,由道士念经咒,吹号角,然后引领大人抱着孩童走过用纸糊的门关即可。据说过了关,孩童就可平安无事,无灾无病。平时孩童若有跌伤、火伤及病重时,家长往往也要请来道士或巫师进行过关礼仪,此俗各地基本类似。闽中等地多信仰临水夫人,过关时要搭神坛,糊纸门,置临水夫人神像加以祭拜。

旧时福建各地民间对年长老者的祝寿活动,一般有贺寿、办寿酒等活动。达官贵人和商贾富绅多大操大办,或请和尚道士念经诵佛,或搭台演戏酬神祈寿等等,不一而足。拜贺者或送杠献寿礼、献寿幛、献寿图,中心话题都是祝贺主人福如东海,寿比南山,长命百岁。这种活动往往场面浩大,宾客如云,耗费巨资,通宵达旦甚至操办数日方散。一般平民百姓家庭,则多以家庭诸儿女孙辈以及一些亲朋好友或邻里共聚一堂,宴请庆贺一番而已。民国31年《古田县志》风俗志说:“俗视正寿为重,五秩以上逢十辄称寿,亲友馈屏幛仪物。其家先于岁席之夕设寿堂,张灯结彩,鼓吹彻夜。寿者正坐于堂,子媳、弟侄、孙曾及至戚整衣冠上烛罗拜,团饮家宴。元旦,亲朋毕至,登堂拜寿,寿者各赐以金,幷饷寿面,历三日而止。诹吉,侑觞申谢,席丰费巨,非小康不易举也。常寿,亲友但馈仪物,子女、弟侄、孙曾于诞辰前夕上烛以拜。诞日,亲友贲临揖贺,即晚设筵酬谢。”近现代,闽中等地民间的做寿习俗,一般从49岁开始,以后每逢59、69、79岁等都要做。民间惯例“做九不做十”,即只贺逢九而不贺逢十,49岁就做“五十大寿”,69岁就做“七十大寿”。闽中等地民间认为,人逢九最难过,因此过好了九,就能上寿。此外,“九”又有明九和暗九之分。明九即49、59、69等,暗九即年龄为9的倍数如45、54、63等含有9的倍数者,均要做九。民间贺寿,中等人家多由亲朋好友送来寿礼、寿幛等物,然后大家共聚一堂喜宴一番,互道吉祥,祝贺主人长命百岁。贫穷人家则以一碗长寿面和太平蛋(鸭蛋)来庆贺寿辰。长寿面即福州等地特有的线面,以长面寓意长命,鸭蛋则以福州方言的“压乱”而寓太平。这两种食物,无论贵贱人家,做寿者都要吃,祝寿者往往也陪食。至于贺寿的寿礼,也少不了线面和鸭蛋等具有象征意义的礼物。除此之外,一些寿礼和寿幛也颇具特色。如寿礼中有主人或亲友蒸制的各种米粿寿桃或龟形寿粿,以祝主人命如龟寿,万寿无疆。各类寿礼、寿幛,或刻绣有南极老人长寿图、麻姑献寿图、蟠桃献寿图等等,以寓长寿。除此之外,明清前后各地民间还普遍流传诸如八仙庆寿、五福拱寿、天仙寿芝、福海寿山、长生不老、鹤鹿同春、松鹤延年、万寿长春等图案,可以列举几十种。近代福州民间庆寿,在生日的前一日,往往要先做禳寿,即当日晚上要把家族内晚辈送来的寿烛插在祖先牌位前点燃,幷以三碗寿面供奉于公婆龛即祖先牌位前。做寿者坐于龛前受族内小辈叩拜祝寿,然后阖家宴饮。当日有钱人家还请道士设坛念经,民间称为“拜斗”,意为做寿人向北斗星君祈求福寿。翌日为正寿日,全家张灯结彩,大办寿筵,宴请众多亲朋好友、乡亲邻里,筵席少则数桌,多则数十桌。

各地民间在一些重大节日中,往往也进行类似的祈寿、祝寿活动。如正月初一早上,闽中等地民间每家往往都要煮食太平面。以鸭蛋、线面加上其他佐料,煮后每人分食一碗。线面寓长命,吃了太平面,寓意全家人在新的一年中平安无事,长命百岁。在正月初一的拜年活动中,对于长者,晚辈往往也要为之祝寿,说些诸如“福如东海,寿比南山”、“健康长寿”之类的吉利话。宋《三山志》卷40说:“(元旦)是日享祀毕,序拜称觞祝寿于尊者。”可知其来已久。在古代,元旦新年还有饮椒酒的习俗。椒酒又称椒柏酒,以花椒子加柏叶浸制成酒。古人认为,“椒”是玉衡星精,“柏”是仙药,饮之可以长生不老。因此新年伊始,晚辈要向长辈奉上椒酒,祈祝他们长寿。正月初七为人日,这一天福建各地民间往往也要进行一些祈福祈寿活动,如吃太平面等等。端午节,孩童佩带五彩丝线做成的长命缕或香囊等物,亦寓意平安无病,长命百岁。中秋节,福州等地民间往往举行拜忏斗的活动。清咸丰《榕城岁时记》载:“八月十五日,家家备果酒牛乳诸物,延道士禳醮,曰忏斗。”古人认为,南极星是寿星,或称老人星。民间常见的南极寿星,即为一慈眉善目,白发飘拂,脑门宽大的老人,他手持拐杖或手托仙桃,左右伴有仙鹤及鹿、灵芝等吉祥物。民间认为,南斗注生,北斗注死,因而拜星斗而求长寿。中秋之夜,月明星朗,燃香祈拜,民间曰“忏斗”。九月九日,重阳登高饮菊花酒,佩茱萸和吃重阳糕以祈寿敬老,汉代以后在全国已蔚然成风。这一天人们要对长辈祈祝长寿。《榕城岁时记》说:“州人以是日登乌石山。……屠本畯诗:九日三山会,登高更爽然。萸囊将作佩,菊醑荐嘉筵。”现代,九九重阳节被定为“敬老节”,老人们在这一天接受晚辈的敬礼和祝福,这也是传统古风的流芳吧。除夕之夜,长辈要给晚辈分发压岁钱,其古意亦为祈求晚辈岁岁平安,长命百岁。清代林春溥《榕城纪纂》说:“除夕,人家更春帖,燃爆竹于庭,以猪糕相遗,曰馈岁,又曰分年。设酒食聚饮,曰别岁,又曰团岁。达旦不寐曰守岁。子弟向家长拜庆曰辞年。”此时合家团圆,团聚守岁,以祈延年和吉祥如意。四方民众在祥和温馨的除夕之夜,伴随着红色的烛光和震耳的鞭炮声,用各种方式祈求新年吉祥、家人平安长寿,坐以待旦迎接新的一年的来临。

三、丧葬习俗

丧葬是一种特殊的民间仪礼,它既包含了中国古代原始的埋葬意识和此后长期流传的封建礼制,同时又兼容了各个时代广大民众传统的丧葬习俗。在福建地区,作为一种特殊的人生仪礼习俗,从原始社会至今,它的存在和流传至少也有几千年的历史。在《闽都别记》第17、78、104、229、230、238、364等章回中,都不同程度描述了当时民间的丧葬习俗。如第78回“缺哥望小姐”故事中的品玉棺木寄厝于古庙;第229回“延僧礼谶,逢七祭奠”以及看风水祭墓等。这些习俗,有的至今为止仍在民间流传。

明清以来,福建各地广泛流行土葬。在葬俗方面,更显繁缛和复杂。一般富裕人家或达官士族在坟墓的营造方面讲究风水,注重墓穴的穴位和风水好坏。历代堪舆家和民间风水先生往往以“天、地、人”三元相地,蒙蔽了许多人。明万历《泉州府志》风俗志因此说:“风水之说,惑人尤深。郭璞葬经,递相肆习,苟冀眠牛白鹤之祥。急则牙角交构,缓则迁延岁月。”清道光《厦门志》卷20也说:“富者往往听青乌家言,人无智愚,惑而信之,俗称为地师,听其指挥……。”让一代又一代的人为此疲于奔命。明清近代,闽南等地的一些乡村族姓,往往为了争夺一块风水宝地而大打出手,有时甚至倾村倾族出动进行械斗,酿成惨祸。

坟墓的建造规模也视贫富而定。贫穷之家一般掘地而葬,富豪人家则三圹、四圹地占地造坟,不惜重金用砖、石或三合土营造巨坟。清乾隆《福州府志》卷24载:

“坟莹用砖砌,家饶者以三和土筑之,造作华美,费逾千金。虽下贫之家,营圹亦必数十百金,往往有历数世而不能葬者。”清乾隆《南靖县志》卷2亦载:“葬必择地,山多风患水蚁,必以灰隔。俗多侈富者筑以石或三合土,资饶者树华表、石柱及翁仲、五兽之属。”现在一些地方尚存神道碑、旗杆夹牌、望柱(华表)、石人(翁仲)、石虎、石马和石羊等墓表建筑物的,往往就是达官富绅的大墓所在地,其年代一般都在明清近代以前。民国晚后各地坟墓的样式有传统的椅子坟以及龟壳墓等,龟壳墓在闽南等地寓意子孙后代吉祥长寿。

民间埋葬习俗中另一重要的物体就是棺材。棺木以楠木为最佳,其次是杉木,最次为松木。棺木一般长约8尺,宽1.6尺,帮高1尺,由四块木板做成的称“四甲”,六块板做成的称“六甲”,八块板做成的称“八甲”。四甲为上等,六甲次之,八甲又次之。古代有停柩待葬之风,棺木要多次油漆,俗称“金漆棺”。

明清前后福建各地的丧葬习俗大多程序繁缛,内涵复杂、禁忌不少且有差异。如清光绪《漳州府志》卷38所载,其主要程序就有初丧、异服、被发徒跣、不食、立护丧、备具、讣告、制服制、沐浴、穿衣、饭含、祭奠、设瞑目、小殓、大殓、祭奠、入棺、设魂帛、灵座、立铭旌、设灵床、成服、停柩、择地、穿圹、迁柩、下棺、虞祭等近30项。晚近各地民间大致仍有搬铺送终、出殡等10多项。

1•搬铺送终。搬铺在各地民间或称“徙铺”、“出厅”、“入厅堂”等。福建各地民间都很讲究寿终的场所,即古俗所谓的“死于适室”,“寿终正寝”。病人一旦病危无望,家人就要将其从偏房寝室及时地搬铺到正厅。各地民间俗信正厅是房子中最神圣的场所,寿终于此是“死得其所”,死后在阴间才可以与祖宗团聚。若寿终于偏房侧室,死者魂魄会滞留在寝室床架上,不易超度转生。

各地民间在搬铺前,都要事先将厅堂神龛里的神像、神主牌、香炉等物用白布遮盖,或迁移他处。搬铺时,通常由长子抱头,次子抱身,女婿抱脚,其它亲属帮忙,福州一带是由女儿抬头,其它亲属帮忙抬至大厅,有的地方则由侄儿负责搬铺。搬铺时,通常要用雨具遮住头部,而且忌讳碰到门框墙壁。床铺不能靠墙,病人仰卧,头部向厅口,脚部向厅后。男性铺位设在正厅左侧,寿终于此称“寿终正寝”。

2•初丧。死者断气初丧时,家眷要号哭举哀。闽南、闽中等地的孝眷要把穿戴的鞋帽、装饰品脱下,妇女要披头散发,其取“散发出千尾”、子孙后嗣兴旺发达之意。在福州,病人初断气时,要请僧道诵经,将灯挂在架上不停地转动,子孙眷属环绕死者号哭,俗谓“搬药筛”或“做药筛”。《五杂俎》卷14:“闽俗于初属纩之时,有女适人者,则婿家延巫,置灯轮转之,男女环绕号哭,谓之药师树。”此俗至今尚有流行。闽中等地在人初死时要以纸遮其脸部,民国37年《藤山志》礼俗志说:“俗谓阴阳只隔一重纸。”各地民间在病人初丧时,往往要在遗体的足部下方点一盏油灯或蜡烛,称“长明灯”或“脚尾灯”、“脚尾烛”。此灯火要连点七天七夜不能熄灭,以寓为死者照明赴黄泉之路。同时要点上冥香,焚纸钱,供上一碗干饭,饭上插一双筷子,放在死者的头部上方,俗称“枕头饭”,又称“走路饭”。

3•报丧。报丧又称“讣告”、“讣闻”、“报亡”等。报丧旨在告知亲友参加丧事,同时通告与死者有相冲克的人如孕妇等不要近前。报丧之俗历代相沿,幷形成一定规矩,很受民间重视。近代前后各地民间的报丧方式主要有三种:

一是死后不久即鸣铳炮或鞭炮以通告亲友邻里,同时在丧家门上张贴讣告。讣告形式各地不同,福州一带一般用白纸写上“某府某某公(夫人)丧事”,或“某府某某公(夫人)千古”之类字样,张贴在门框上,然后用兰墨水圈起来,待出殡后将讣告用红笔或墨笔画掉。讣告上的字数按“生旺死绝”四字推衍,周而复始,最后一个字必须套上“生”或“旺”。若90岁以上死亡,而配偶健在、子孙满堂者,门框上所贴的讣告用红纸书写,表示死者乃有福有寿之人。

二是由族人持丧帖书或亲自到亲友家报丧。旧时丧帖书有一定程序,遣词用句和称谓都十分讲究,不能乱写。现在各地的旧时丧贴书程序已不多见,其或略为:“不孝男(女)某因侍奉不周,家父(母)于某年某月某日离世,罪孽深重,望显考(妣)大人在九泉之下安息。谨择于某月某日安葬,哀此讣闻。”等等。丧贴书一般用白纸书写。大多数地方是以亲族中的长辈名义发表丧帖,若父母亡故而祖父母尚在,则以祖父母名义发丧帖;父亡母在,则奉母命发丧;母亡父在则也可用其长子名义发丧帖。若妻死,以丈夫名义发丧帖,其书“某某凉德,祸及先室某某”等。

三是孝子亲往报丧。各地民间习俗,如果逝者是已婚女性,则一定要报告外家。外家亲属未到或到后未作许可,都不可殓葬。

4•小殓。以衣裳裹尸谓之小殓。在尸骨未寒时,亲属要为死者浴尸。福建许多地方自古以来就流行乞水习俗,乞水又名“清水”、“买水”,即向水神乞水浴尸。乞水时,孝男在前,一手持钵,钵内放一块白布条,另一手持幡,孝女随后,哀哭前往河边或井边乞水。请水到家时,其余孝眷伫立门前迎水入宅,将水倒入新瓷盆中,用白布沾水。父亡由儿子浴尸,母亡由女儿或媳妇为之梳洗,一般只是象征性地擦洗几下。浴尸水不能随便泼倒地上,俗信活人踩到浴尸水会不祥。

浴尸毕,古代有捆殓之俗,称“袭续”,即用布条裹尸。民国《藤山志》说“以五色绸捆尸,谓之殓”。此俗今不多见。

为死者更衣,俗称“张穿”、“穿寿服”等。闽中福州等地净身更衣是在病人咽气前进行,俗谓来不及净身更衣就咽气,是“光着身子走”,亲属会感到内疚和遗憾。母亲去世,由女儿负责穿寿衣,若无女儿者,由义女承担,死者所戴耳环等装饰品由穿寿衣的女儿所得。死者所盖布单由女儿购买,俗称“水被”。旧时还有饭含礼,即在死者口中放入少许珠银碎屑或饭团。福州一带在死者口中放一个熟鸡蛋,幷用口罩或白布绑牢,以防秽物从口中流出。此俗在一些地方尚存。

5•守灵哭丧。浴尸更衣后,设灵堂守灵,俗称“守铺”,由孝眷日夜守护在遗体旁。灵堂以肃穆为基调,挂青、黑色孝帐,设灵位,竖神主牌。神主牌又称“木主”,古称“淋’或“桃”,长一尺二寸,宽三寸,上方削去两角,呈半圆形,下方有一底座,上书死者姓名、字号、生卒年等,旧时当官的还要写上官衔、爵位名称。神主牌上的字数有一定程规,各地不同,不得乱写。灵堂上设香案,供果品、香烛等。有的上供遗像,遗像两旁写遗训或孝眷对死者的追悼之词,幷挂有挽联、挽幛等,显得更为肃穆庄重。清代守灵,男不剃头,女不梳发,寝苫枕决,吸粥茹素,以示沉痛哀悼。近现代,大多在灵床前另搭一床铺,或在地上铺些稻草,睡在那里守护。如今,以孝眷轮流坐在遗体旁守护为常见。守灵的职责还有两个:一是保证脚尾灯(长明灯)长明不灭和香火不断。在闽中各地,“脚尾烛”点到一半时须吹灭另换一支,出殡时将剩下的那半截烛分发给子女,寓意子孙绵延不绝。二是防止猫和老鼠接近尸体。各地民间俗信猫从尸体上跃过,尸体会变成僵尸跃起扑人,此时只有急中生智将扫帚或枕头之类的物体仍给僵尸抱住,才可脱险。

守灵期间,孝眷以哭声表达哀悼之情,称为“哭丧”。有些地方哭丧有一定的音调和内容,音律低沉,句末往往有拖腔拨调的韵律和装饰音,许多妇女尤其是四五十岁以上的农村妇女能根据这种调式,随口填词编唱,或寄托哀思、诉说身世,或发泄内愤。福州民间流传有《十诉苦情》、《十二月孝顺歌》、《可怜歌》等,均很感人。

6•大殓。将遗体放入棺材,谓之大殓,又称入殓。通常在死后第三天举行大殓礼,有的地方则视季节而定。大殓前,要举行向遗体告别仪式等,各地风俗不一。在福州等地,入殓前在后厅放一张太师椅,先请一位妻儿满堂、晚年幸福的好命人端坐片刻,然后再抬遗体于太师椅坐一会儿,俗谓“坐案”。此后再象征性地给死者喂面,幷将煮熟的鶏蛋封在嘴上,包扎起来。不少地方在入殓前还要做醮超度。闽北各地民间要根据死者年庚及断气时间测算,决定入殓的吉时和避冲事项。入殓时,由男儿抱头,女儿抱脚,抬尸入棺,幷请至亲视殓。入殓后,将死者用过的草席、床垫等遗物置路口焚化。

旧时男性去世须请族长视殓,女性去世须请外祖家视殓,否则不能入殓。俗谓“男死怕亲堂(叔伯),女死怕外家(外祖)”。特别是外祖家视殓必不可少,所以“接外祖”习俗在福建民间普遍存在,闽北、闽南等地尤甚。

7•吊唁。在福州等地,吊唁者通常要送挽联、香烛、被单、布料、毛毯之类的物品,俗称“送轴”。也有送钱的,俗称“奠仪”。丧家将亲友所送的被单、毛毯之类东西挂在灵堂周围,每块轴分别用白纸写上“某某千古”、“某某哀挽”之类的纸条。“轴”的位置根据亲疏关系而定,亲家或至亲的“轴”一般挂在灵堂当中或最高处。

旧时各地民间在大殓祭棺之后,一般要停柩待葬一段时间。短则过旬(七天),长则几个月、几年甚至数十年不下葬,故从发丧起四十九日内均可吊唁。清乾隆《福州府志》卷24载:“发丧受吊率四十九日,历时既久,执事多疲而简于礼,近稍减为二十一日或十四日。”按照旧礼制,凡来吊者,孝子俯伏于旁,吊毕出位叩谢,幷须举哀陪泣,故有“孝子头,嗑破头”之说。若长辈前来吊唁,有的地方要以鼓乐迎送。

8•出殡。俗称“出山”、“送葬”,即下葬。福建民间素有厚葬之俗,各地对出殡尤为重视,它不仅被视为死者的哀荣,也被当作生者的显耀。所以旧时富豪人家不惜花费大量物力财力,竞相攀比。贫者也不得不尽力效仿,甚至因此而倾家荡产。按照惯例,各地出殡的仪式大致分为辞灵、启灵、抬棺、路祭等程序。

各地民间殡葬的仪仗活动一般都很热闹。闽中福州等地富家送葬时须鸣炮送行,旗幛引路,鸣锣开道。有的地方以两个高照和二尊神像为前导,高照即大灯笼,上书死者姓氏名号和五世同堂之类的字样。神像用纸糊成,高达数丈,俗谓“开路神”。随后是十番乐队和举着绣有虎、豹、狮、象之类动物的生幡队,接着是由两名儿童抬的灵轿,内置遗像或牌位、魂帛。灵轿左右有小乐队伴行,哀乐曲调不绝于耳。灵轿之后,依次是送葬宾友、灵枢、哀乐队、二十四孝牌、孝眷、族党戚属,最后是挑晦饭和百子千孙灯笼的人群,孝男有几个,便挑几担。送葬队伍中还须有人专撒纸钱和放鞭炮。在出殡时,许多地方都有“路祭”(又称“半路祭”、“拦路祭”)的习俗,即亲戚故旧或受恩于故人者,为答谢其生前恩德,特于殡葬途中供香案祭品祭祀

9•下葬。闽中等地棺木入圹前要先在坟墓前祭奠一番,将灵屋等迷信品焚化,燃放鞭炮,由长子率孝眷绕墓一周或三周,撒些沙土在棺材上。旧时一些人家要放入墓志铭,然后再将灵柩推入墓圹,封上墓门,树墓碑,再以三牲祭土地公,送葬者吃时粿讨取吉利。闽南各地民间在下葬前要举行净坑、净圹仪式。由礼生手持香炉,绕坟墓一周,意为祓除邪气。再将五张纸钱放入墓圹,寓意金、木、水、火、土五行俱全,祭祀之后再掩土下葬立碑。有的还要祭祀土地公,立后土碑,表示敬请土地公看护。此后还有点主仪式,即请一名德高望重的人担任点主官,孝男背向墓跪,反手负木主于背上。点主官手持朱砂笔在“王”字上点一点成“主”字,继而在朱点上点些墨,幷口念赞词曰:“点天天清,点地地灵,点眼眼明,点耳耳聪,点主子孙兴旺。”然后将朱笔朝太阳的方向掷去。礼毕,孝子孝孙跪谢点主官。下葬后,长男捧木主幷带些沙土返回,将木主安于祠堂,俗称“安灵置孝”。

10•回龙。葬毕,送葬队伍返回丧家,谓之“回龙”或“回灵”,古称“归虞”。

各地在回龙时送葬者大多要改装换彩。闽中福州等地,孝男挂红彩,持灯笼,孝妇穿黑衣,着红裙,其它男性束红带、女性戴红花。现在一般是取下送葬时扎在腰上的白带,换上红布带,女性头上插花。送葬队伍返回丧家门口时,须逐一跨过一堆正在燃烧的稻草,幷到灵堂向遗像鞠躬,同时向孝眷表示慰问。

回龙后,各地都要办宴席酬谢送葬宾友。还要祭奠,古称“虞祭”。清乾隆《福清县志》卷5载:“虞者安之也,虞祭则行祭礼矣。主人以下为位哭,降神进馔,初献、亚献、终献,侑食辞神。祝文云:惟年月日,孤子某敢昭告于某考、某官府君之灵曰:日月不居,爰及初虞,夙兴夜寐,哀慕不宁。谨以洁牲粢盛庶品,哀荐虞事。尚飨”现在各地基本没有如此繁缛套数,但例行祭祀尚有。

11•探墓。一般在葬后第三天,孝眷要备牲礼到新坟哭祭,幷勘看修整新坟,各

地又称“巡山”、“巡墓”等,福建各地普遍存在着探墓习俗。

12•做七。做七又称“做旬”、“烧七”、“旬祭”。从去世之日算起,每隔7日祭祀亡魂一次,一般要在49天内祭奠七次,故又称“做七七”。做七习俗各地民间均有且较重视。旧时,福建各地停柩之风流行,所以做七往往在停柩待葬期间进行。近50年来,停柩陋习基本废除,做七习俗犹存,只是移到下葬后进行。做七以第一、三、五、七个“七日”祭较为隆重,其余略简,有些地方只做首七和尾七。第一个七日祭又称“头七”或“头旬”。俗传至此时死者方知自己离开人世,亡魂将归宅看望子孙。为此,丧家于是日午夜以后开始哀哭,幷延访僧道诵经致祭,焚化纸钱、灵屋等迷信品。闽中福州等地做头七时,要用竹竿挑灯于门口作为标志,亲朋若想“寄钱”给阴间的亲人使用,也可到做七的家中烧纸钱,托新亡的人带去。旧时有钱人家还要请戏班演戏,剧目多为宣扬孝道的内容。诸如《目连救母》、《打虎救度》等。福州以六七为女儿旬。七七又称“满七”、“尾七”等,仪式略同“头七”。除了做七外,各地民间还有其它一些祭奠活动。如死后60日,要举行六旬祭,祭仪略同做七。死后百日,又要举行百日祭。死后周年,举行周年祭,古称“小祥”。死后3年,举行三年祭,古称“大祥”。一些人家延请僧侣做道场法事,俗称“做功德”。

13•居丧守孝。在古代,父母之丧称为“制丧”、“丧中”。凡居父母君师之丧,上至天子,下至庶民,无贵贱之别,都要服丧守孝。福建各地亦不例外。居丧守孝时间,依据血缘的亲疏而长短不一,最长的是丁忧(父母之丧)为三年。封建社会还形成了一整套服丧守孝的习俗惯制。在服丧期间,不能饮酒食肉,不能歌舞作乐,不能娶妻纳妾,不能行房事,不能访友做客。对亲友送来的红白请柬,可不置理。做官的丁忧要去官,回家为父母服丧守孝。除官的丁忧不能赴任,要为父母服丧尽孝。未葬时在服舍,葬后在墓侧搭棚居住,睡干草,枕土块,谓之“寝苫枕土”,不视外事,不出庐寝。在服丧的头三天不饮不食,七天内只能喝粥。三年后才能除孝,恢复正常生活。上述礼俗旧时只有在某些士大夫中得到遵守,民间一般人家幷不严守这些规制。

14•捡骨。葬后若干年,择吉日将死者骨骸挖出,装入陶瓮中重新安葬,名曰捡骨或拾骨。由于装骨骸的陶瓮俗称“金斗瓮”或“黄金斗”,故在福建民间又称“捡金斗”或“捡金”。金斗瓮一般男女有别,男性使用的金斗瓮较高,瓮盖写有“福”字;女性使用的金斗瓮略矮,瓮盖上写有“寿”字。各地民间拾骨的原因有多种,一是初次下葬时浅埋。若干年后,为了报答父母养育之恩,重建坟墓,拾骨重葬。二是夫妻双亡后,通过拾骨将二者合葬一处。三是听信术士之言,将家庭中出现的灾厄归结于葬地风水不好,通过捡骨迁葬以禳解。四是旧时迷信尸葬为凶葬,骨葬才是吉葬,因此流行捡骨葬。捡骨后一般要迁往他处重葬,由于受风水迷信的影响,许多地方民间相信多次迁葬有利于子孙后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