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书籍页 登录

20

作者:曾纪鑫 | 发布时间:2018-07-31 17:34:47 | 字数:2927

李禾血案震惊全国!

谁也没有想到在江洲市政府宿舍大院这样一个可谓戒备森严的地方发

生枪击血案,其对象是该市高级政府官员,凶手在作案后不仅没有当场抓获,

就连半点异样也未曾有过,受害人是在被杀六、七个小时之后被一位下楼晨

练的退休老干部发现,这才打电话报了案。

公安部对此案高度重视,将其定为2000年的大案要案之一, 并作

出重要指示,要求不惜一切代价,从快从速破案;省公安厅长吴浩亲自率员

赶赴江洲市督阵指挥,并调集了全省破案高手汇聚江洲勘探现场,斟别线索,

分析案情,商讨侦查方略。

市府宿舍大院一直设有门卫,十多年来, 院内不仅没有发生什么严重

的事件,就连小偷小摸这样的小事也从未发生过。因此,门卫也就放松了警

惕。当天进进出出过多少外人,都是哪里的,因没有实行客人来访登记制,

当天轮班的两个卫门茫然不知。

面对公安人员的询问,他们回道:“我们只管那些收破烂的、 卖东卖

西的,不让他们进出;其他进出的人啊,基本都不过问,一来他们本身都有

身份,二来不管是来访者还是被访者,一般都很忌讳让外人知道,特别讨厌

你问来问去的。”门卫自然不敢得罪住在其中的任何一位居民,除非底层特

征格外明显予以盘问,其他进出者一概不管不问。

市府大院与其他居民点相比,进出的人员相对来说要少得多, 尽管现

场没有遭到什么破坏,但李禾被杀的二栋一单元一楼进出口处的脚印显得十

分纷乱繁杂,作案人留下的脚步无法分辨,犯罪人的身高、体重、胖瘦等特

征也就无法推断。

现在所能知道的, 就是经过严格鉴别之后法医写下的一份验尸报告:

死者李禾遭受他人枪击当场而亡,受害时间为公元2000年6月30日深

夜11时左右,子弹从前胸射入,经过心脏左侧从后背贯通而出,并留有明

显的弹痕。

受害人遭枪击后,尸体经过凶手的搬移,但因戴有手套, 又经过一番

有意的来回磨擦,不仅未留下指纹,就连手型也无法鉴别。此外,受害人上

衣前胸还留有枪管印痕,有关技术部门经此鉴定,可以初步断定凶犯所持手

枪为一种自制土枪,这种枪做工粗糙,射程短,偏差率大,但在有效射程范

围内具有较强的杀伤力。凶手将枪管直抵受害人无距离开枪,哪怕是做工极

其低劣的自制土枪,也就难怪李禾会当场而亡了。

然而,却有一个疑点出现在办案人员面前:不管距离多近, 也不管土

枪做工多粗糙,也不至于没有枪声呀?只要有枪声,哪怕再沉闷,再喑哑,

在远离市声与喧嚣的市府宿舍大院内,在夜深人静的时刻,不至于不会被人

听见呀?只要听见,即使凶手及时逃窜,受害人也会被及时发现,从而利于

破案。

几乎查访了院内的所有住户,都说没有听见枪声,也就是说, 案犯开

了枪,却没有枪响。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枪声上哪儿去了呢?

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枪上装了消音器。既然手枪能够自制, 安装一

个消音器配在上面也就不是一件太难的事情了。

也只能如是解释。

从上可以推测,凶犯有备而来, 能够抓住时机与李禾近距离接触突然

掏枪射击,说明不仅掌握着李禾的行踪,极有可能还是受害者的熟人。凶手

敢于在市政府宿舍大院这样一个防备森严的地方作案,还能在作案后搬动尸

体隐蔽目标,消抹留在受害人身上的痕迹,说明他胆大、心细、冷静、果毅,

具有一定的反侦查能力,非一般凶犯可比,具有职业杀手的某些重要特征。

7月1日晚, 在市公安局会议室召开了有省公安厅长吴浩参加的侦查

工作会议。

会议由市公安局长肖黎明主持, 市局刑警支队队长江大明就案情的有

关情况作了重点发言。

在谈及李禾血案前,他先讲述了此前的“4.19”与“5. 05”两

件凶杀案,并对案件的特点及有关侦查情况作了详细的介绍。然后,他将刚

刚发生的“6.30”枪杀案与前两案联系在一起分析。

“虽然三案发生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点,凶器不同,作案方式不同,

受害人的职业不同,社会地位相差悬殊,”面对上级领导及来自各地的众多

高手同行,江大明尽量抓住问题的要害与关键,简明扼要、条理分明地说道,

“但我们认为,三案为同一凶手所为,其理由主要有以下几点......”

说到这里,江大明缓了一口气,将早就拟好的要点又快速地瞟了一眼,

然后归纳为:

一、作案时间相差不远,从4月19日到6月30日, 相距不到两个

月,且都选在夜晚;凶手虽然不在同一地点作案,但所选之地相当特殊,都

是当地的“盲区”所在,是热闹或者戒备中的忽略之处,宋勇刚凶案是如此,

李禾枪案也是如此;

二、就三案的凶器与犯罪手段而言,对付宋勇刚是匕首, 马朝青是砖

头,李禾用的是自制土枪,凶器的选择各各不同,但都在一瞬间致人于死地,

具有稳、准、狠的特点,手段极其残忍;

三、罪犯每次作案后都有意消抹痕迹, 不让公安部门抓到真实把柄,

更没有留下凶器,具有较强的反侦查能力;

四、凶手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无论是作案的准备工作, 还是在作案

的过程当中及作案以后,都具有胆大、心细、缜密、冷静、果决等特征,显

得相当狡猾而残忍;

五、从受害人的职业与社会地位来看,虽然各各有别,看似毫无关联,

实则有着内在的联系,那就是都与南平县夹竹园乡刘家湾村相关,三人都曾

在那里插过队。在当年的知青生活后面,必定掩藏着某种残酷与罪恶,这种

残酷与罪恶的种子发芽生长,终于长成了一颗苦果,现在到了不得不吞食的

时候了。也就是说,这是一系列明显的报复杀案,三案有着共同的作案动机;

六、犯罪在不断升级,内里也有一条线索贯穿其中, 那就是凶手在一

步一步地完成着一场事先策划与构制好了的周密计划;

......

江大明一条一条地分析着,与会人员一边不住地点头, 一边沙沙沙地

记录着。

江大明讲完,副队长刘树森又作了补充发言, 完善江大明发言中的有

关细节及遗漏之处,以印证两人的共识。

然后,与会人员就“6.30”枪击案的现场勘查、结论及两位刑警支

队队长的发言展开了讨论。大家各抒己见,畅所欲言,会场气氛十分热烈而

融洽。

最后,与会人员就侦查方向及下一步的工作开展达成了以下一致意见:

一、 前后不到两个月内发生在江洲市内的三起重大恶性凶杀案系同一

人所为,应予并案侦查;

二、鉴于案犯具有职业凶手的突出特征, 极有可能是受过专业训练的

特种兵、武警战士等转业军人,或是与黑社会有染的武林高手;

三、作案动机为报复杀人,凶犯可能就是复仇者本人, 但也可能是受

人雇请、操纵,也就是说,真正的主犯并不一定就是杀手本人,也许隐藏得

很深很深,并且可能与李禾认识,有着一定的交往;

四、尽管嫌疑人何继雄一直处于监控状态, 从未发现什么异常行为,

表面上与李禾枪案并无关涉,但仍具有充分的作案动机。当年的纵火案如果

不是宋勇刚与马朝青所为,那就是李禾跟孟智了,放火人不会是当地农民,

不会是外地人员,只能是知青,并且是其中的男知青。他本人没有行动,并

不等于他没有杀人,也许,他就是那一直躲在幕后的操纵者;

五、下一步的行动方向:继续监控嫌疑人何继雄, 暗中保护并查访孟

智夫妇,再次向石琳了解当年知青插队的有关情况,再次深入刘家湾对当地

农民进行认真而详尽的调查走访,加快缉毒步伐以便从中寻找与这三桩凶案

有关的新线索;

......

最后,省公安厅长吴浩在与会人员形成的一致意见的基础上, 就三案

的侦破工作作了具体部署。

鉴于公安部对此案作出的重要指示, 吴厅长在讲话中要求所有侦查人

员全力以赴,力争案件在国庆节前夕告破,即使不能告破,也应确保这一震

惊全国的大案要案在“十.一”取得重大突破。

现在是七月一日,离国庆节十月一日还有三个月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