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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闽西的“七姑子”土神与“山都木客”

作者:林蔚文 | 发布时间:2014-01-15 09:27:27 | 字数:7516

第一节有关文献记载

闽西的“七姑子”土神,是唐宋以来当地广为崇祀的一种神灵。宋人洪迈《夷坚志》及周密《癸辛杂志》等书对此都有一些记述,其中《夷坚志》叙之甚详,兹引一二。《夷坚志》乙志卷7汀州山魈条载:“汀州多山魈,其居郡治者为七姑子。卒厅后有阜荚树极大,干分为三,正蔽堂屋,亦有物居之。陈吉老为通判,女已嫁矣,与婿皆来。夜半,女在床外睡,觉有撼其几者,颇惧。移身入里间,则如人登焉,席帘皆震动,夫妻连声呼:有贼!……吉仆绝于地,痰液纵横,灌以良药,久之,始能言曰:一黑汉模糊长大,出屋直来压己,不知所以然……。”

同书支甲卷6七姑子条载:“乙志载汀州七姑子,赣州亦有之,盖山鬼也。遍城郭邑聚,多立祠宇,其状乃七妇人,颇能兴祸咎。”

同书支景卷8汀州通判条又载:“绍兴中宗室,忘其名,当范汝为乱后,添差汀州通判。无官舍可居,暂寓推官厅。吏士多言有怪,偶正员缺,因暂寓其处。此厅正自有七姑子之扰。方冬初薄寒,独坐火阁内,忽有吏捧十余刺纳谒,视其官位姓名,皆称前任通判汀州军州事。赵生心知为厉,扣吏曰:“此诸客何为悉集于此?对曰:并是累年以前做通判者,各终于任所,故魂魄无归,栖泊度日,闻尊官来,相率求见……。”

延至明清时期,闽西等地的“七姑子”土神崇祀仍很普遍。明谢肇淛《五杂俎》卷15曰:“江北多狐魅,江南多山魈……山魈闽广多有之,据人屋宅,淫人妇女,盖《夷坚志》所载木客之妖者。当其作祟之时,百计不能驱禳。及其久也,忽然而去,不待驱之,盖妖气亦有时而尽故耳。”

清人施鸿保《闽杂记》卷5七姑子祠条记载说:“《夷坚志》甲集、丙集皆载汀州七姑子事,云是山鬼。城郭邑聚皆立其祠,其状乃七妇人。周密《癸辛杂志》亦载汀州贡院内有七姑子祠,云是土神。今汀属诸处皆有七圣宫,郡城中尤多。像亦作七妇人,长只尺许,或坐或立,奉祀甚谨。有谓即明溪莘七娘者,非也,惟诸书第载其异迹,其由来则不可考矣。”

此外,清光绪《长汀县志》卷33七圣宫条对此事记述也比较详细:“长汀城内外凡巷口皆筑小屋,曰七圣宫。府志祠记载之不详。其何神,邑志谓以祀明溪莘氏七娘,顾其状乃七妇人,心窃疑之。后阅宋人小说,乃知为土神七姑子,而邑志所言非也。洪迈《夷坚志》丙集下一条云绍兴中,(赵氏)宗室……差汀州通判……暂寓推官厅……此厅正自有七姑子之扰……乙志载汀州七姑子,赣州亦有之,盖山鬼也。遍城郭邑聚多立祠宇,其状乃七妇人,颇能兴祸咎云云。周密《癸辛杂识》前集一条云:乙卯岁先子守鄞江,以贡士院敝甚,遂一新之院内,旧有土神七姑庙在焉。”

从上引资料可知,唐宋前后,闽西等地山区常有一种能神出鬼没、变幻无常的“七姑子土神”。这一动物多在夜间出没于民间村舍,干一些骚扰民众危害民间的事情。由于“颇能兴祸咎”,因此各地民众诚惶诚恐,尊为土神立庙以祭。从唐宋以来有关文献记载看,这种土神除了“七姑子”之称外,尚有“山都木客”、“山都”、“木客”、“山魈”、“山鬼”、“五通”、“山下三郎”等混称,在中国南方的闽、浙、赣等地均有存在。据成书于宋太平兴国年间(977-984年)的《太平寰宇记》记述,唐宋时期闽西山区生存着一种似人非人的“山都木客”。该书具体记述此事的共有两段,见于卷102、江南东道十四、汀州条。

其一:“临汀郡今理长汀县,按地理志历代土地旧与长乐郡同。唐开元二十四年开福、抚二州山洞置汀州。天宝元年改为临汀郡,乾元元年复为汀州。牛肃《纪闻》云:江东采访使奏于处州南山洞中置汀州。州境五百里,山深林木秀茂,以领长汀、黄连、杂罗三县。地多瘴痢,山都木客丛萃其中。”

其二:“按牛肃《纪闻》云:州初移长汀,长汀大树千余株,皆豫章迫隘以新造州府故斩伐林木。凡斩伐诸树,其树皆枫松,大径二、三丈,高者三百尺。山都所居,其高者曰人都,在其中者曰猪都,处其下者曰鸟都。人都即如人形而卑小,男子妇人自为配偶。猪都皆身如猪,鸟猪皆人首尽能人言,闻其声而不见其形,亦鬼之流也。三都皆在树窟宅,人都所居最华。人都或时见形。当伐木时,有术者周元泰能伏诸都,禹步为厉术,则以左合赤索围而伐之,树既卧仆,剖其中三都皆不化,则执而投之镬中煮焉。”

至清代,郡人杨澜《临汀备考》亦说:“当(汀州)造治之初,凡砍大树千余,树皆山都所居,天远地荒,又足妖怪,獉狉如是,几疑非人所居。”

唐宋古籍有关闽西山魈等记载也为数不少,如光绪《长汀县志》引会昌《解颐录案集韵》载:“山魈出汀州,独脚鬼盖本于此。”

该志另引宋李昉《太平广记》曰:“开元中,元自虚为汀州刺史,至郡部,众官皆见有一人,年垂八十,自称萧老,一家数口在使君宅中,累世幸不占厅堂,言迄而没。而后凡有吉凶,萧老必预报,无不应者。自虚刚正,常不信之,而家人每夜见怪异。或见有人坐于檐上脚垂于地,或见人两两三三空中而行,或抢婴儿问人乞食,或有美人浓妆美服在月下言笑多掷砖瓦……自虚以问老吏,吏云:曾闻使宅堂后枯树中有山魈。自虚令积薪与树齐纵火焚之,闻树中冤枉之声不可听。”

清代杨澜《临汀备考》一书在引述唐宋古籍之载中也说:“《唐书》谓汀郡多山鬼也。至《唐韵》载山魈出汀州……《太平广记》所载山魈事,其云坐于檐下,脚垂于地者。今汀城夜中人时见之。”

这类“山都木客”或“山魈”鬼怪,《夷坚志》丁志卷19、江南木客条有一个很好的注解:“大江之南地多山而俗禨鬼,其神怪甚诡异。多依岩石树木为丛祠,村村有之。浙东曰‘五通’,江西、闽中曰‘木下三郎’,又曰‘木客’,一足者曰‘独脚五通’。名虽不同,其实则一。考之传记,所谓木石之怪,夔魍魉及山巢是也……变幻妖惑,大抵与北方狐魅相似……遇盛夏,多赐易材于江湖间,隐而不常,人绝畏惧,至不敢斥言,祀赛惟谨。”

在中国早期古籍中,对类似唐宋之际闽西山区出现的“山都木客”、“山鬼”、“山魈”及“七姑子”土神等也有一些近似的记述。由于历史上各种因素的局限,它们或被称为“山鬼”、“山魈”、“神”、“獲獲”、“狒狒”等,名称不尽相同,所代表的物体可能也有一些差异,但它们在大体上仍不失有许多相似乃至于共同之处。如春秋时期楚国著名的爱国诗人屈原在其《九歌o山鬼》中写道:

若有人兮山之阿,

被薛荔兮带女萝,

既含睇兮又宜笑,

予慕予兮善窈窕。

山中人兮芳杜若,

饮石泉兮阴松柏,

君思我兮然疑作。

清代学者王夫之注解曰:“山鬼,归说为夔、枭阳之类是也。昼依木以蔽形,或谓之木客,或谓之夔,今楚人有所谓巢者……此盖深山所产之物矣。亦胎化所生,非鬼也。”此外,《山海经o海内南经》也载说:“枭阳国,在北旬以西,其为人,人面长唇,黑身,有毛,反踵。见人笑亦笑,右手操管。”晋代学者郭璞注云:“《周书》曰:‘州靡狒狒者,人身,反踵,自笑,笑则上唇掩其面。’《尔雅》云:‘狒狒’。《大传》曰:‘周书成王时,州靡国献之海内经,谓之赣臣人。今交州南康郡深山皆有此物也。长丈许,脚跟反向,健走披发,好笑。雌者能作汁,洒中人即病,土俗呼为山都。’”屈原的《山鬼》和《山海经》之载,虽无明言,但后人据其描述,注释为类似“野人”的“山都木客”,当是可信的。

在福建古代历史中,除了闽西长汀等地的“山都木客”或“七姑子”外,在闽中、闽南等地部份山区,也有类似的动物存在。如宋人王象之《舆地纪胜》卷128载:“福山,图经云:在长乐县。郡国志云:上有神人,裸身散发,人见必有福,因名之。”宋《太平寰宇记》卷102载说龙溪县九龙山,“山下有水名九龙水,按郡国志云:一名鬼候山。背有金溪水,山中多山魈,一名羊花子。”此外,清乾隆《福建通志》卷4亦分别记载将乐、沙县等地有类似山魈。“将乐县孔子山,旧传山有兽,人形,名曰寓寓,一作禺。按周书云:禺禺见人喜笑,则上唇掩其目,人以钉钉其额,侯死而取之。吴都赋有禺禺笑而被格是也。”“沙县幼山,在县西北。寰宇记云:山中有魅,形如人,长丈余,有黑毛,逢人则笑。乡人谓之山揶揄,亦谓之山大人,又云山魈或野人也。”

至清代,闽北山区松溪县尚有五通庙,康熙《松溪县志》卷10说其庙“室陋而洼,中列土偶,金朱灿然”。其时县令潘拱辰令毁之,并有《撤五通祠》一诗云:

遥岭起悲风,东望寒云碧,

下凿青莲池,引水回溪石。

昔人崇魍魉,画栋祀木客,

一朝毁其宫,举头秋月白。

此理本易通,闽俗疑余癖,

但愿后来者,莫使千古惑。

第二节“七姑子”土神、“山都木客”与“野人”关系的探讨

唐宋前后活跃于闽西北等地的“七姑子”和“山都木客”等动物,由于其行动诡秘,来去无踪,给后人留下了神秘的感觉,人们尊之为神,立庙祭祀,不敢冒犯。至今为止,这些生长于中国南方古代偏僻寂静的深山老林中的神秘动物,大多已销声匿迹,不复存在。那么,这些在南方原始山林里活跃了不知多少岁月的古老的神秘动物,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动物呢?它们的子孙后代是否还藏匿于某些荒远的原始森林中呢?这些神秘而又有趣的问题,我以为可以从当今世界最热门的人类学研究课题之一——“野人”考察的有关资料和考察研究信息中探寻答案。

在中国南方,最著名的“野人”考察活动莫过于20世纪70年代以来湖北神农架林区的“野人”科学考察工作。自20世纪初以来,位于湖北北部山区的神农架原始森林中,不断传出许多当地民众与“野人”遭遇的消息。如某某猎人进山遇到“野人”,某某女子被“野人”掠去为妻,等等。至20世纪70、80年代以来,仍有众多的目击者报告着这类消息,其中不乏有知识、了解“野人”特征的干部、工人乃至于“野人”考察队成员。自70年代以来,先后有多支“野人”科学考察队深入到神农架林区寻找“野人”的踪迹。这些由人类学者等多学科组成的考察队伍,具备了较高的科学考察和分析研究能力。通过探寻“野人”、查找遗留物、调查目击者等活动,他们不但得出了当代神农架原始林区确实还生存着一些类人的“野人”的结论,同时还综合分析了这些“野人”的主要特征:

一、它们多在深山密林人迹罕到处生活。

二、见人即笑,有的不怕人,甚至敢于接近或袭击人,但大多数见人则快速回避逃窜。

三、行走敏捷,健步如飞,善于攀岩爬坡,大多来去无踪影。

四、身材高大,体壮力强,脸型似人但又接近猴类。浑身长毛,多黑褐色,无尾,裸体,大脚,可以直立行走。

五、声音嘶哑,会叫喊,但不象人类或其他动物的发音。

六、常食用竹笋、橡子、野果等食物。

除了神农架林区之外,近些年在广西的九万大山、十万大山等原始森林中,也不断传来了“野人”的信息。如地处广西北部九万大山东麓的元宝山自然保护区,“野人”出入频繁,当地山民贾志现在1993年曾被一大一小的两个“野人”抓去一天一夜,成为当地轰动一时的新闻。为此,当地的一些新闻记者会同有关专家在警察的保护下,于1994年初深入九万大山做“野人”考察工作。考察队深入深山苗寨,查找“野人”线索,调查众多的目击者,寻访野人崖、野人窝、野人池、野人泉等“野人”经常出现的地点,搜集了不少物证。据介绍,九万大山经常出现的“野人”,其特征与湖北神农架原始林区的野人大致类似,也是藏匿于深山老林之中,见人躲避,身材高大,体毛浓密,脸型似人,等等。

那么,唐宋前后已为世人熟知并且记述下来的闽西等地的“七姑子”或“山都木客”等,它们是否还残存于今日的闽西北深山老林里呢?它们与现代残存的“野人”是否有关呢?令人高兴的是,这些疑问终于也有了答案。近几十年来,在闽西连城、上杭等县交界处的梅花山原始森林保护区内,当地民众及自然科学考察者也曾不断发现类似湖北神农架原始林区神秘的“野人”之类的动物,主要事例如下:

一、20世纪60年代中期,上杭县步云乡共和村老猎人马书程,曾连续两年在初夏季节进入梅花山林区深处狩猎。在此期间,他曾分别开枪击伤身高2米和1米多的黑色怪兽各一只。他说,这两只黑怪兽模样像人,直立行走。尤其是身高约1米多的那只体重约有200-300斤,黑发垂肩,脸似人面,在地上留下了“巨人脚印”。它健壮而力大无比,在颈部被击伤血流如注的情况下,仍能掐破一根碗口粗的毛竹并将它连根拔起,最后并能迅速逃脱猎人的追捕。马书程老人明确告知采访的记者说,由于是在近距离内举枪射击,所以看得很真切。这种动物与当地常见的“狗头熊”浑然不同,是他行猎数十年间极少遇到的奇异动物。

二、1972年,参加梅花山林业资源普查工作的林业干部林傅等二人,在上杭县古田镇枣树桥看到一群村民从山里抬来一只被打死的约50多公斤重的人形动物。该动物全身黑毛,长发披肩。

三、“文化大革命”期间(约1966-1974年)的一个冬夜,上杭县蛟洋村一位老猎人告知当地中学一位姓蔡的老师说,连日大雪,他今天乘好天气出猎。走到村口猛然看见一只黑怪物坐在路边,他举枪射击,听见一声惨叫,怪物被击中。仔细看去,竟是一只状若人形的黑母兽,披头散发,胸前鲜血淋漓。黑怪物中弹后泪流满脸,模样十分可怜。在它的身边还有一头小黑兽。猎人不忍心再开枪,于是黑母兽挾着小黑兽迅速逃走。

四、1991年夏天,闽西梅花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副主任罗明锡告诉记者,近期在梅花山自然保护区一侧的连城县马家坪村外的一棵大树上,有奇异动物拗断碗口粗的树枝营造窝巢,离地一人多高的树干被利爪抓破大面积的树皮,留下深深的沟痕。树根基部的地上还留有“巨人脚印”。于是,有关记者和考察人员来到马家坪村。据考察,在当地一处名叫“夹谷岭”的山脊现场,确有力大无比的奇异动物到此筑巢留下的痕迹。据当地村民介绍,这些动物可能就是当地祖祖辈辈相传的“山人猿”或“人熊”。这些类人动物力大无比,抓到人先是闭目大笑,笑醒后就把人一撕两半,全部吃掉。当地人在几十年前如进山都要随身携带两节竹筒,一旦遇到这种怪物,就把竹筒套在双手上,趁怪物抓住竹筒闭目大笑时悄悄脱手逃走。

五、当地民众介绍,在梅花山方圆几百里内,猎人安装在兽道上的暗銃系有绳索,四条腿行走的猛兽通过时多会绊上绳索,之后接着被暗銃击倒。但是当地却有一种动物竟能将暗銃移开而安然通过,这绝非一般野兽所能为。此外,每年春笋旺发季节,在竹林里便可看到大堆罕见的呈盘状的新鲜兽粪,内杂有未消化的笋丝等物。这种兽便多为黑色怪物所拉。因此,春夏之交在梅花山林区常有这种类人的黑怪物留下的踪迹。

类似这样的“野人”传说或目击资料,在现代福建的沙县、永泰等地也有存在,如永泰一些山区民众称这种类人动物为“猉嫫”,其特征与闽西等地发现的大致相同。据此可知,时至现代,在闽西北等原始林区中,的确也生存着类似湖北神农架等地类人的“野人”动物。那么,这些类人的“野人”与唐宋前后古籍记述的“七姑子”及“山都木客”等是否有关呢?我们可先据古籍所载分析后者的主要特征:

一、闽西等地的“山都木客”等类人动物都树居或隐匿于深山老林之中,如古籍所谓的“山深林木秀茂,山都木客丛萃其中”。

二、这些“山都木客”也有见人即笑或逃匿的特点。郭璞注《山海经》引《大传》曰:“健走披发,好笑。”《太平御览》卷88引《南康记》云:“见人辄闭眼,张口则笑。”闽西的“山都木客”“闻其声而不见其形”,江西吉州庐陵的“山都”“见人便走”,等等,说明它们也具有隐匿及回避人的习性。

三、这些“山都木客”都善于攀援,行走敏捷。如广东朝阳的“山都”据《太平寰宇记》卷158载:“形如人而披发迅走。”《南康记》说江西南康的“山都”“手脚爪如钩利,高岩绝峰然后居之,能砍榜牵着树上聚之。”

四、除了少数“体形卑小”之外,这些“山都木客”大多身材高大。如《搜神记》说的“可长四、五丈”。郭璞注《山海经》说的“长丈许”。就是闽西地区,如杨澜《临汀备考》一书中引唐宋古籍所说的那样,也有坐于屋檐而脚可以垂于地下者,这而且是“今汀城夜中人时见之”也。《夷坚志》乙志卷7说的汀州山魈“七姑子”夜半常出没民居侵扰民众,“一黑汉模糊长大,出屋直来压面”等等,都说明了这一事实。

五、大多裸身,长相似人。《搜神记》载安徽“庐江大山之间,有山都,似人,裸身,见人便走。”《太平寰宇记》卷109说江西吉州庐陵的“山都”“似人,常裸身。”《太平御览》卷88引《南康记》说“山都形如昆仑人,通身生毛。”直至清代,福州人何求在传奇小说《闽都别记》第233回中仍说福建莆田等地的大山中有“似猴非猴,似鬼非鬼”的山都木客。这些资料,足以说明这一点。至于毛发等,《太平御览》引《述异记》说江西南康的山都是“黑身,赤目,发黄披之”,其与《夷坚志》所说闽西山魈为“黑汉”等说法也大致相似。

六、这些“山都木客”多“能啸能呼”,闽西的还“尽能人言”。当然,这些“语言”是与人不同的。

通过上述排列比较,可以比较清楚地发现,唐宋前后闽西乃至中国南方许多地区类似的“山都木客”,其习性特征基本上与现代仍出没于湖北神农架林区及闽西梅花山自然保护区等地的有关原始灵长类动物的特征基本一致或相似,因此,它们之间可能存在着渊源关系。当然,在它们之中,并不具备人类基本的低级社会形态。诚如一些古籍称之为“山鬼”、“山魈”一样,它们的确仍处于“兽,似人”的状态。因而应当将各地古今有关的动物归类于某种类人的灵长类动物范畴之内,或可俗称为“野人”。

福建西部山区在唐宋时期仍十分荒凉落后。尽管唐代开元年间设立了汀州,但至唐元和年间(806-820年),方圆几百里的汀州才有户2618,乡11,人口约10000人左右。千百年来,这里原始森林茂盛,人烟稀少,野兽出没,天荒地远,“獉狉如是,几疑非人所居”。这些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给那些类人的“山都木客”提供了理想的生活生存条件,因此它们才有可能如神农架的类似“野人”动物一样,一直生存到今天。

当然,我们在考证这一问题中,也需要对个别史料做客观分析。如牛肃《纪闻》说闽西“山都木客”中的“人都”、“猪都”、“鸟都”等,这显然是作者或世人所附会而非事实。“山都木客”不会语言,这也为现代神农架及闽西梅花山等地的调查资料所证实,因此,在它们之间,也无所谓人、猪、鸟之分了。

总之,在我们运用了古今同类资料进行比较充分的对比分析之后,大致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唐宋以来出没于福建西部山区等地的所谓“山都木客”,也就是后来所谓的“七姑子”土神之类的“神怪”,与生存至今的所谓的“野人”之类的类似人类的高级灵长类动物有着密切的渊源关系。它们是兽类动物,不是人,当然也不是什么真正的“神怪”。

由于唐宋前后这些“山都木客”或“七姑子”能够神出鬼没,侵扰民间甚至淫人妻女,因此闽西各地的民众对这些诡异的“神怪”惧怕万分,才“人绝畏惧,至不敢斥言,祀赛惟谨”。汀州等地的城乡街衢也才广立祠宇,对“七姑子”土神崇祀有加,不敢怠慢。

最后需要指出的是,所谓“七姑子”即七个妇人的神像,与“山都木客”即所谓“野人”的形象相去甚远。然而其与蛇神崇拜中的有关蛇神塑像一样,同样具有拔高、美化及象征性等特征。将动物神拟人化,这是福建地区动物神崇拜中的重要特征之一,这在本书的有关章节中将会详细加以论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