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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虎神与狐仙信仰

作者:林蔚文 | 发布时间:2014-01-15 09:28:55 | 字数:9072

第一节虎神信仰

虎的崇拜在中国由来已久,上古时期,一些氏族部落曾存在虎图腾崇拜。《史记o五帝本纪》载黄帝轩辕氏“教熊罴貔貅豹虎以与炎帝战于阪泉之野”,近人认为其熊、虎等当为图腾氏族名。此后甲骨文中的“虎方”以及巴蜀的虎图腾崇拜等亦属此列。近些年中国南方一些地区出土的商周铜器如錞于以及江西新干大洋洲出土的部份商代铜器上,往往雕塑有虎形标志,有人认为其与“虎方”崇虎有关。成书于战国前后的著名古籍《山海经》对虎神亦有所记载,如《西山经》说:“西南四百里,曰昆仑之丘,……其神状虎身而九尾,人面而虎爪……”中国古代家喻户晓的神话人物西王母,也具虎状,“豹尾虎齿而善啸”。在图腾崇拜逐渐消失以后,虎神做为百兽之长,山中之王,以其威武勇猛、力大无比仍广为民间所推崇,由此延续而来的虎神崇拜,亦在各地广泛流传。汉晋前后,民间普遍认为虎为阳物,兼之“千岗木落,万壑风生”的虎威,可以镇邪秽,食鬼魅。东汉应劭《风俗通义o祀典》即说:“虎者,阳物,百兽之长,能执搏挫锐,噬食鬼魅。令人卒得恶悟,烧虎皮饮之,系其爪,亦能辟恶,此其验也。”当时民间已流传“画虎于门,鬼不敢入”之俗。唐宋以后,此类习俗仍然,各地虎神的传说也渐多。

福建地区先秦时期民间崇虎习俗有迹象表明当是存在的。20世纪70年代,在福州闽侯鸿尾黄土岭商周文化古遗址中,曾出土一件长约10厘米的“虎子”陶器。此器形状像一只伏地的小老虎,虎口张开,由于是随葬模型,所以器型较小。这类陶磁器在国内其他遗址中也曾出土过,考古学界统称之为“虎子”。关于其用途,学术界有不同看法。一种认为是溺器(便壶),一种认为是盛水器或酒器。但从古代民间视虎为神兽这个角度看,古人将之做为溺器使用是于理不通的。1955年南京光华门外赵士岗吴墓中出土的一件三国时期的磁虎子,腹部刻有“赤鸟十四年会稽上虞师袁宜作”的铭文。时值东吴兴盛时期,南京为吴都所在,在达官贵族墓中出现有“帝号”的便器,亦是难以想象的。闽侯黄土岭遗址出土的陶虎子,是目前国内已知年代最早的一件,从伴出的器物看,可能也属于酒器或祭器模型,它从一个侧面隐约显示了时人崇虎的现象。

唐宋以来,福建地区虎神崇拜在闽中等地尤为突出,除了民间传统的虎神崇拜观念以外,我以为这与古代福建各地虎患严重也有十分密切的关系。翻开各地方志,唐宋以来闽北闽中乃至闽南沿海地区无不虎患频繁,有的甚至达到触目惊

心的程度。在笔者查阅的几十部古籍方志中,几乎连篇累牍,都见记述,兹择要引述一二如下,以示其烈。

1、宋淳熙《三山志》卷31说古代各地多虎豹猿猱:

“甫迩城邑,穹林巨涧,茂木深翳,少离人迹,皆虎豹猿猱之墟。”

2、明人谢肇淛《五杂俎》卷9:

“万历辛亥,闽西北多虎暴,三五为群,余时为先室治兆,从者常遇之,殆

者数矣。”

“余乡间牧牛不收,曾有触虎于岩石上至死不放者,迨晓力尽,牛虎俱毙。”

3、清人郭柏苍《闽产录异》卷4:

“虎,山邑多产,有白额者,有黑尾者,余多淡黄色。交则鸣,孕七月。泰

宁、将乐虎多越城。端午悬粽神于门,俗谓虎不敢入,其神骑虎按剑立粽上,然不知其名。”

4、清康熙《武平县志》卷9:

“康熙八年,虎入城市。六月初三日夜,虎从城北跃桓而入。”

5、清乾隆《兴化府莆田县志》卷34:

“明正统中,兴化县大疫,虎凶纵横。明天顺三年,北山虎食人,持杖群行

亦不免,山中数月绝人迹。”

“成化八年虎害复作,太守潘琴祷于城隍之神,募人捕之乃止。”

“康熙四十六年四月廿七日,有两虎匿于乌山古涵内,发炮毙之,随曳出。”

“康熙五十五年,山中有虎患,多食童男女。”

6、民国十九年《永春县志》卷3:

“明洪武二十年永春德化虎四出,白昼噬人或夜入人家,阖门俱尽。”

7、清光绪《平和县志》卷12:

“嘉靖甲辰,是岁并已卯俱有虎患。”

“崇祯甲戌春,有五虎为患,近藏附县山林,伤人无数。”

8、民国三十一年《诏安县志》卷5:

“万历三十六年,二都有虎妖如马而虎文,夜常至村落,能呼人户,入而噬人,被戮者数家。”

“乾隆元年有虎患。”

“(乾隆)五十八年、六十年,七村及二都等处多虎患,村民伤死者百有余人。”

9、民国二十五年《漳浦县志》卷1、卷4:

“虎岭山,即麟山岭也,在灯火山之西,路通镇海卫,山林深阻,旧多虎患。”

“浦近山多虎患,迁移时匝地而是,甚有入邑噬人者。凡羽书夜行,必作

桶藏身桶中,以横木肩之以行,虎至则于桶中鸣金,居民出救……”

“顺治四年正月十六夜,有虎从西隅水沟入城噬人。”

10、民国八年《连江县志》卷3:

“元至正二十三年春正月,虎入县治。”

“嘉靖二十二年四月,地大震,虎入县治。”

“康熙三年,虎五入县城,搏人于市。”

“康熙三十八年冬十一月二十二夜,虎入县治。”

“乾隆五十九年,虎为患,自是年秋至明年春,上自降虎亭坡西贵安,下至潘渡洪坑上下坂,旬月间计噬男女百余人。”

“同治二十一年秋,保安、安德、建兴、集政各里皆有虎患。”

11、民国十四年《霞浦县志》卷3、卷11:

“虎,力猛性残,有黑色斑纹,齿爪锐利异常,能伤人。”

“洪武三年……虎纵横村落,伤人畜无数,有杜门者,虎跃桓坏壁入而咬之,道绝人行……。”

“嘉靖十五年旱,六月,两虎往来东西南门,五日不去。”

“林文迁:《两虎行》

风生惨淡鹊噪枝,两虎驰逐相追随,

牛羊狗彘俱辟易,饥肠饱饫肉成糜。

蝗虫税亩旱仍虐,可怜焦土堪涕垂,

藩离失守破还撤,书防夜惊相凭危。

街童里妪不省事,负隙垂罅窃管窥,

雪毛白额尽丑数,无由可借张良椎。”

12、清光绪十年《福安县志》卷37:

“宋淳祐间,虎入城。”

“嘉靖二年,有虎白面咆哮福鼎村落,伤人畜,莫之制,旋入县。”

“乾隆二十二年冬,东西溪虎辄伤人。”

13、清嘉庆十一年《福鼎县志》卷7:

“明洪武二年……有虎纵横村落间,伤人畜甚众。”

14、民国十六年《尤溪县志》卷8:

“虎,依山处皆有之。”

“康熙四十八年虎灾横行,一、二、三、四、六、十及五十等都伤人甚多,次年方息。”

15、民国十五年《宁化县志》卷1:

“崇祯乙酉三月十二日,有虎入北门。”

16、清乾隆十六年《古田县志》卷8:

“明万历癸卯,山乡多虎而黄田为甚。”

“清康熙三十四年,足西关外有虎食虎,只剩一头。”

17、清乾隆《德化县志》卷17:

“康熙二十年,附郭在坊新化里,虎白昼四出,闻人声随至,不匝月,吞噬百余人。”

18、民国十八年《建瓯县志》卷2:

“顺治十五年,近郊多虎,樵苏绝迹。”

从以上摘录的几十条方志资料中不难见到,自古以来福建各地就多虎患,这一现象不但山区有,沿海各地同样十分严重。由于虎患频仍,人们谈虎色变,十分惧怕。在这种社会背景影响之下,兼之传统崇虎习俗的流传,因此古代福建民间对虎神崇拜亦较热烈。从有关资料看,古代福建民间崇拜虎神主要在于祈求保护不受虎患,此外还有避邪镇恶、保佑乡土平安等。晚后还出现了收痘保赤婴等神性,各显变化。有些地方有虎神塑像,民众立庙以祭。有的塑像为虎之原型,有的为伏虎之人神。此外,民间还有一些“虎婆奶”以及伥鬼等传说。

约在宋元前后,闽中古田等地流传着一个伏虎之神的传说。明代王应山《闽都记》说古田县龙江村有一个叫江姑的处女,“为虎所噬,后成神,能伏虎,其

所居地从无所患,乡人立庙纪之,称为虎婆娘。”明代古田方志《玉田识略》卷2对此记述更详。兹引如下:“龙江之里有江姑焉,江氏之处女也。一虎相侦欲搏之,姑誓虎曰:欲我以身殉汝,汝须了我一身,祈勿留残肢剩骨于人间,不然死者有知,何能纵汝也。虎为首肯,挈姑于层崖而吃之。吃竟,遗姑指于崖罅,虎愈爪之而指入愈深,虎无奈何,逾晚里人见姑着绯衣跨虎匝村而鸣,人人讶其灵变。是夜,姑复假梦乡硕曰:吾始从身事虎,虎今以躯降吾,吾今当为此山之王,为尔铺厥虎可乎。里人因特祀之,要是此乡从未见有虎警,即偶有之,祝姑而警亦遂宁。尚是世庙间事彼崖罅间而爪迹犹存。噫可骇也。庙在邑之廿二都。”

闽中自古多虎患,古田江姑虎神的传说,是民众长期畏于虎害而祈盼保护神的典型例证。此后,这一“虎婆娘”传说在闽中各地广为流传,在福州等地演绎为“虎面婆奶”。传说中的“虎面婆奶”是一只母老虎,能幻为人形,冒姓为江,住福州西门外的虎坑。由于母虎成精,常幻为人形出没于福州近郊山间僻处,或变为美女迷惑男子而后食之。性情凶猛,屡屡食人,后被临水夫人陈靖姑收伏,作为配神,成了专门保护民间婴孩的神袛,人称“虎婆奶”或“虎面婆奶”。关于这一传说,在清代人何求编纂的《闽都别记》中,曾有生动的描述。如该书第24回说母老虎江氏假冒人形,在福州于山、旗山等处以女色迷惑过往孤客,诱入深谷啖之。一日,母老虎正在旗山诱人,被陈靖姑发现,遂降服之,后称“虎婆奶”,专司民间保赤婴之职。该书第85回还载虎婆奶一日见有一个名叫三舍的孩童生痘,就把三舍抱过,“伸出虎舌,自头至身上下舐舔,遂把痘毒收净,遂症变为顺症,自然痂脱,并无半点麻迹。”《闽都别记》虽为一本民间传奇小说,但其广收福州地区民俗掌故,就像“虎婆奶”这一节,其民俗背景却是真实的。明清时期福州等地尚有“虎婆奶”的庙及神像,清人郭柏苍《竹间十日话》卷6载说:“竹林境所附祀奶娘称欧奶……元帅庙河干所祀虎婆奶称江夫人,又称虎婆坑,其香火由西河石山境分入,盖江夫人乃城外虎坑人。俗人遂于座下塑一虎,祀夫人者亦以牲醴饲虎。”至近代,福州民间仍祀虎婆奶之神,据说福州西门定远桥附近几十年前还建有神庙,称“虎婆菴”,神有像,为一伏地的母老虎,其旁倚坐一女子,传即虎的化身江夫人。菴内横匾书“人生丁寅”四字,惜此菴已毁不存。至今为止,福州民间仍称面有怒容的妇女为“虎面婆奶”。由于“虎面婆奶”为临水夫人收服后专司保赤婴之职,因此民间又有“虎婆奶手上无囝给人抱”的俗语,这些或多或少都反映了闽中地区民众崇拜虎神的现象。

莆田、厦门、漳州等地明清前后民间崇祀虎神的现象也不少见,各地有关“虎将军”或“虎爷”的宫庙也很多,民众时有祭祀。漳厦等地此类宫庙内立有虎的神像,像高1、2尺不等,用木雕或泥塑以虎的原形,称“虎将军”。据说虎口常含着白油肉,是民众祭祀时所奉。漳州人五月初五尚有以酒肉祭祀纸扎的虎的习俗,称为祭白虎。莆田黄石北辰宫等宫庙供奉的“虎爷”,为一血盆大口的老虎,其主要职能为民间及宫庙守护神,但后来许多赌徒却也奉祀甚虔,以为虎爷的血盆大口会叼来财宝,祀之可以赢钱等等,“虎爷”的神性人为地出现走样。

此外,福建一些民间还把虎视为山神,或称山大王。明万历道藏本《搜神记》卷4载:“(唐)开元末,新罗县令孙奉先书坐厅事,见神曰:吾新罗山神也,今从府主求一牛为食。奉先请以羊豕代牛,神怒,于是疫疠大起,奉先亦病之。”此处之虎神,还可以发疫疠为害民间。清人何求编纂的《闽都别记》,在389回等处描述了虎神勉学善保护拯济银的故事,人称之为“山公”或“山大王”,亦可资参考。

福建民间还迷信伥鬼。伥鬼即成语“为虎作伥”之伥,传说伥为虎食人之后人的鬼魂,常为虎引路食人。这种迷信,在宋代就记于古籍记载,如宋洪迈《夷坚志》支戊志卷1说:“绍熙四年春,古田县师姑山有村妇采拘,为虎搏去。初,夜见梦于家曰:我初下山,逢黑虎从对岩出,相去尚远,急匍匐登山躲避,为两个小儿强把我脚,不得前进,大叫天乞命。虎已在侧,即行啖食,苦哉,苦哉!”这二小儿,即为虎作伥的伥鬼。清代福州人郭柏苍说:“见猎户结队打虎,以糟肉、饼饵祭于路,不知祭山神土地耶,抑祭虎伥耶?诸书皆谓‘祭虎伥于歧路,使虎伥与虎远离而后可击’。虎伥既死于虎,又为之役,是亦蛊毒神为鬼役于仇家之类。”除此之外,福建民间还保留传统的虎为避邪之神的习俗,不少地方民众往往在门上画虎符以避邪。民间孩童多戴虎形帽,或在帽上系一小块虎皮,其主要用意也在于避邪。至于传统的腊祭,亦如《礼记o郊牲性》“迎虎,为其食田豕也”之载,在各地民间仍有虎的神位。如《尤溪县志》载:“八腊祠,在西津门,内祀先墙、司墙、农、邮表、猫、虎、水庸、昆虫神位。”

除了腊祭之外,旧时民间祈雨活动往往也请出虎神。据清人施鸿保《闽杂记》卷1、龙虎斗条载:“咸丰壬子夏,旱,王春岩制军懿德以虎头整骨投南台江,即志言越王余善钓白龙处,至今犹传为龙宅也。寅日辰时所投,未刻果大雨,人咸异之,时称为龙虎斗……刘禹锡《嘉话录》亦云:‘以虎头置龙潭中,威猛相击,其势必斗,则可以致风雨。或遇水旱,为之有验。’此法盖在唐时已然。用寅日辰时,亦本东坡诗自注,是月丙辰,明日辰寅,辰寅龙虎也。”同卷又载:“按福州南台闽越王庙,有井深不可测,相传有龙居之,投虎其中,立致雷雨,春岩制府即祷于此。”

综上所述,福建民间虎神崇拜的历史比较久。除了传统的避邪等功用外,在较大程度上民间还因虎患严重为祈求保护不为害而崇虎,古田江姑虎神就是典型的事例。晚近虎神神性虽有某些变化,但较之蛇神等动物神而言,其主要神性还是基本保持了原来的面貌。

第二节狐仙信仰

狐在广义上多指狐与狸这两种动物。由于狐狸多出于北方,故长期以来世俗有“南蛇北狐”之说,即说中国南方民间多崇蛇,北方民间多崇狐,其实这也不尽然。从目前已知的一些资料分析,地处中国东南沿海地区的福建省,至迟在唐宋前后民间就已有了狐仙崇拜习俗,这种现象延至明清更为多见,至今未绝。本节兹对这一问题做一论述。

在中国古代历史上,民间很早就有狐为媚兽精怪,能化为美女媚人害人等传说,自古以来,“狐狸精”已成为一句通俗的贬语而广为人知。2000多年前,《诗经·有狐》曾描述了淇水桥上一只狐精变为风姿绰约的妙龄女郎向路人献媚求偶的情景,朗朗读来,一幅千古媚兽的画面悄然现于眼前。在此前后的许多志怪古籍如《山海经》、《搜神记》等,对狐狸神怪都有不少生动的记载和描述。如《搜神记》说:“狐者,先古之淫妇女,名曰阿紫,化为狐,故其怪多自称阿紫也。”《玄中记》云:“狐五十岁,能变化为妇人,百岁为美女,为神巫,或为丈夫与女人交接。能知千里外事,善蛊魅,使人迷惑失智。千岁即与天通,为天狐。”《朝野佥载》说:“唐初以来,百姓多事狐神,房中祭祀以乞恩。食饮与人同之,事者非一主。当时有谚曰:‘无狐魅,不成村。’”此外,一些志异小说中的狐精描述对广大民间也产生很大的影响,如《封神榜》中淫惑纣王丧乱天下的妲已,被说成是一只千岁的九尾狐精,更让人神魂颠倒,不辨东西南北。长期以来,这些古籍及各种志怪小说的记载描述,经过世代的演绎,在各地民间广为流传,十分自然地对民间百姓产生广泛而深远的影响,福建地区也并不例外。福建地区古代亦产有狐狸,在长期而广泛的狐精传说影响下,福建民间的狐神狐仙信仰亦出现较早,流传较广。这种现象,在各地一些方志古籍中首先可以得到检索。如现存年代最早的福建地方志宋淳熙《三山志》卷42就载道:“野狐,似狗而小,尾如长帚,能媚人为妖。”这条目前已知年代最早的有关记述,表明至迟在宋代,福建民间就已经有了狐能媚人的传说。明清时期,各地方志此类记载更为多见,如清乾隆《古田县志》卷2载:“狐,似狸,黄赤色,年久成精怪。”清光绪《平和县志》卷10载:“狐,妖媚之兽,身小毛大,多疑。”清代福州学者郭柏苍《闽产录异》卷4说:“狐,山邑多产之,有歧首而三尾者,人不敢杀。”此外,如民国十八年《建瓯县志》卷23物产条亦载:“狸,有数种,大小似狐,毛杂黄斑者……为猫狸;斑如虎方口锐头者为虎狸……;似虎狸而黑白钱文相间者为九节狸。”

明清近代,福建民间狐神信仰较为多见,这一习俗在各地流传亦较广,但其中又成以闽中福州等地为最。这一时期,由于受道教文化的强烈影响,福建民间往往将狐神信仰染上浓厚的道家色彩,如称拟人化的男性狐神为狐仙、大仙、地仙、真人、真武道人等。称女狐为仙姑、紫姑、阿紫或三仙姑等,不一而足。许多地方为狐神建庙塑像,或将神像供奉于楼宅僻处。当然,这些神像都是拟人化的,狐神的地位也较高。近人胡朴安《中华全国风俗志》下编之《闽人佞鬼风俗记》一文云:“闽神位分最大者,若武公庙之五公、瘟部尚书、郭圣王、三仙姑、齐天大圣、东岳帝……。”三仙姑可谓名列前茅。这一时期福建地区的狐仙崇拜有一个很大的特点,这就是民间崇狐,官府也崇狐,可谓官民同崇,同归于道。明清时期,福建各地官署多祀狐仙,据说官府祀狐主要目的是为了守印。福州城内的屏山,明洪武年间筑城后起样楼于屏山山上,楼高三层,后更名为镇海楼,据民间传说,当时这一楼内就由官府供祀着狐仙。传说这一狐仙为官府衙门内的守印大仙,地位十分显赫。清代在闽浙总督衙门内还为之设有专祀,民间因此呼之为“督署裴真人”。据说这位裴真人的全称为“霉府福往仙师广化大道端品裴大真人”,是一位守护官印的“地仙”。治闽的历任官员为确保印信无误,都要对其膜拜祭祀。每月初一、十五日,都要到裴真人神像前上香致祭。据说至20世纪30年代,此习仍然。清代福州人郭白阳《闽杂记补遗》为此记云:“闽中官署多祀大仙,或楼或阁,不设座像,其仙亦无姓名。惟总督署仙楼独设小白,塑白发老人像,云为简洁大仙,壁间嵌有幕友卢某所撰碑记。”这里所谓的简洁大仙,传说姓周名简洁,又说亦即福州民间传说的裴真人。此外,《闽产录异》卷4亦载:“闽狐罕成精,建属所称肖太保,乃狐仙。相传(屏山)样楼及督署梳妆楼,皆狐仙所居。”所记亦印证了闽督官府崇祀狐仙的事实。除省城督署外,福建其他地方一些官署亦有类似现象,如民国十四年《霞浦县志》卷40,杂录条载:“镇署,圃为清乾隆间总兵范宜恒所筑。有棋磐石,刻一楼,祀狐仙,甚灵。见之者往往迁秩,亦一异也。”

明清时期乃至近现代,福建民间狐仙崇祀较为多见,但其中又尤以福州地区为最,以福州为中心的闽中地区民间对此且有不少有关传闻。如清代福州人郭柏苍《闽产录异》卷4载说:“闽狐罕成精,建属所称肖太保,乃狐仙。……大脚妇闻犯狐者贵,每自称犯狐,或自称有世子神依之。所称世子,不知何神,借此以为女巫。南人好信巫鬼,其说乃售。”又载,“福州城台,每丙、丁年,居宅、铺户筐、夹、被帐恒多发火,道光、光绪两丙戍为甚。其宅率无火患,惟衣锦坊一小墙屋累次发火,三年后,无故自焚。此皆野狐借流年为虐。然多于刻薄成家,有心倒闭者试之,此亦隐存天道也。”

福州各地民间对狐仙崇祀在明清近代既有庙祀,也有散祀即家祀之类。福州民间传说,狐仙喜楼居且爱清洁,因此民众多在楼间秘祀之,供品中常见之物有鸡蛋及冰糖等。明清时期城内几处高大的建筑物如屏山样楼(镇海楼)、南公园的望海楼等高楼,都奉祀狐仙。福州城内的鼓楼等地,以祭祀“裴真人”狐仙为多见。至近代,鼓楼等处还有三处裴真人祀所,如文藻山、元帅庙附近的“裴真人临时行宫”等。福州南门的茶亭街,近代曾有多家塑像店,其中也有裴真人塑像出售。塑像为一老者,长须飘拂,面目慈祥,民众将之迎请回家择一净处秘供之,主要求家境平安。近年鼓楼等处还恢复了裴真人行宫等祭祀场所,民间百姓亦有供祀裴真人者。前些年著者在南街的一处建筑内曾见到墙上贴有一幅裴真人画像,亦为慈眉善眼白须飘拂的老者,毫无野狐媚兽的痕迹。画像前供有果品等物,询之主人,答曰主要祈平安,防火灾。由于传说狐修炼千年才能得道成为“天仙”,所以物以稀为贵,“天仙”极为罕见。福州各地民间所祀,据说均为所谓的“地仙”。在供祀中,无论官府或民众,均有禁忌,即不敢言称狐字。男性的称真人、仙师或仙爷,女性的多称仙姑、三仙姑等。民间传说,狐仙无处不在,如果有人胆敢不恭称之为狐,轻则家居会受到狐仙骚扰,重则狐仙会作祟害人致病等等,因此民众在供祀场所对狐字噤若寒蝉,无人敢犯忌。福州民间有关狐仙的传说不少,其中不乏狐化为美女媚人迷人的故事。这些故事多受《封神榜》及《聊斋志异》等志怪小说的影响,但由于冠上某地某人的真实地名乃至人名,故真真假假,传吓不少无知的百姓。民间认为,狐精千变万化,说变就变,人们防不胜防,尤其是一些外出夜行的人,如果路上遇到独行且颇有美色的女子,胆小的人心里就会敲小鼓犯疑会不会遇上了狐狸精。民间百姓虽然崇狐,但大多人不愿意“犯狐”,即所谓的“狐狸猫投身”。人们认为,一旦“犯狐”,那么这个人的精魄等等均为狐所占有,所言所行,均为狐精操纵,无法自我控制。家有“犯狐”之人,民众往往也敬而畏之避之,生怕牵连也捎带“犯上”。这些习俗,至近现代民间仍然流存。此外,清代福州民间著名的传奇小说《闽都别记》,在202至205回等章节中,多处详细描述了人狐共处,男狐与女人、女狐与男人之间的情爱恩怨等故事,从中折射反映了当时福州民间诸多狐精的传说事实。除闽中福州等地外,闽南漳厦及闽西北各地民间亦有类似的崇狐或民间传说。如闽北民间认为一些乡村的富宅大院由于宅大人少,人气不旺,因此往往成为狐精的居所。民国十五年《宁化县志》卷20有一段很生动的记述,兹引如下:“……邻邑富某……,其家延袤稍广,为狐所据,颇不为害。但最好钲鼓,或更阑寂,忽声大作旋止,或竞日不辍,使谈者重听。先生闻之至甫以为邻也,次夕复然,问故,某小语曰:‘予家左半为阿紫所据岁余矣。’”

除上述之外,福建民间的祀狐习俗中还有迷信占卜先兆等内涵,这里有两条方志资料可资佐证。一为民国十九年《永春县志》卷28载,文曰:“嘉靖癸丑,有仙称吴姓者,降于留湾村,人待以紫姑,仙法符乩书字答应如响,时鱼山刘君宦石城,命三仆持俸余数金归。一仆至家匿之,知不可隐,愿认偿意以在途遗,三仆均赔。俄有旁观男子忽仆地起,自言其状,言毕不省,所为乃仙托之言也。仆惊逃,追之数日还旧处,问故,则云:欲行而目眯。竟得所匿金。”

民国十八年《建瓯县志》卷37则记述了这样一件事:“杨万大,其先崇安人,结茅武夷,渔樵山水间。夜则悬灯独坐,弹瑟啸咏。山下有津渡,一夕有道士黄冠兀服,貌甚伟。往武夷宫,暝不得济,扣门止宿。自后数往来,万大待礼之久而益勤。一日复来,谓曰:‘吾非世人也,今当归洞天矣。’命舟欲与偕去,万大始异之,既而,戚然告曰:‘吾二亲丧未卜窀穸岂可去?’道士曰:‘待汝襄大事,与尔偕往。’是晚因与共舟,至丰乐里,指示溪湾秀峰下曰:‘汝于某年月日奉父母柩于此俟,有白狸眠处即葬所也,起处即葬时也。’万大俟期奉柩至山中,果见白狸如所言。葬之,因以名地,地曰阳墩,墓曰白狸,时年九十有七。”

概而言之,福建地区的狐神崇拜,出现的年代较早,明清近代在福州等地流传较广。这种崇拜活动,不但有民间百姓,而且还有官府参与。人们崇祀的目的,除官府祈之守印护印之外,民间不外乎祈求家境平安等等。由于受道教文化的影响,明清以来,狐神信仰在福建各地染上很浓的道教色彩,如称之狐仙、仙姑、真人等等,其祭祀场所及仪式等随同亦受到一定的影响。这些内涵,构成了福建民间动物神信仰中的重要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