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载,大学生张钧(化名)与师妹靖雯在大学期间相恋,相恋5年共耗去人民币32947元。张钧的家在一个偏远的小镇上,并不富裕,而5年时间耗去的钱又都是父母所提供,如此耗时耗资的恋爱如果有好的结局还不算悲哀,而张钧大学毕业时女友却爱上了别人,和他劳燕分飞。有趣的是,张钧记了一本笔记,如:去武大看樱花,花费40元;去火车站接靖雯一起吃饭花费80元;靖雯过生日,花费630元;看电影花费184元;陪靖雯旅游花费380元……分手时吃饭花费200元。
另据电视上介绍,四川某高校的一对大学生恋人因在校期间多次发生性关系,致使女大学生怀孕,校方得知这一情况后,毅然决定将他们开除。此事件好像在社会上还引起了不少的争议,有人说不应该开除这对恋人,有人说开除了活该!而校方的态度是:该男女学生违犯了校规校纪,应该开除。这对男女学生也是从农村走出来的,十年寒窗很不容易,父母供他们上学更不容易,可他们就因为在学校里谈恋爱偷吃禁果而被开除,前功尽弃,令人惋惜。
笔者与一位在高校身兼要职的朋友攀谈,他透露说,现在的大学生在校期间谈恋爱很普遍,甚至不少人还到校外去租房同居,学校对此也只能睁一只眼,看见就当没看见……
我对大学生在校期间谈恋爱是持反对态度的。因为大学期间是以学习为重的,谈恋爱耗资费时,影响学习,影响自己的前途和一生的命运,此其一。大学生毕业后的去向没有定性,可能有的一出校门就找到了工作,有的可能毕业之日就是失业之时……曾经的山盟海誓,曾经的“夫妻恩爱”都有可能随着情况的变化和时间的推移化为乌有,恋爱不成,反而使自己的心灵受到极大的伤害,此其二。有些一开始就是在精神空虚、生枯躁中走到一起的,这种结合无异于山鸡与色狼共舞,快乐远没有危险大,也许你一时的欢娱会造成终身的遗憾和痛苦,此其三。
刚刚谈了自己对大学生在校期间恋爱的看法,翻看报纸,又发现两条新的信息。《信息时报》10月7日有一篇标题为《国庆长假成“流产假期”》的报道:
10月6日,记者从广州市妇婴医院、广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等医院了解到,国庆长假期间,医院里接诊的流产患者明显增多。该市妇婴医院急诊科的一名医生透露,从10月1日至10月6日,他们共接诊了170多个患者,近一半是年轻的女孩子,国庆假期都变成“流产假期”了。
为什么节假日做流产手术的人要大大多于平时呢?一名不愿露姓名的年轻小姐对记者说:“像这种事情,肯定都不愿太多的人知道,平时也不好跟单位领导请假,因为不知道该说什么理由”。因为很多怀孕的女孩子由于种种难言的原因,难以获得正规的产假或流产假期,而国庆长假正好可以用来恢复身体。
《南方都市报》10月10日有一篇标题为《处女膜广告贴进高校》的报道:
“只需260元,立即还你处女身。”华南师范大学一座教学楼的女侧所内近日出现大量人造处女膜的广告。记者暗访时,商家称9月才开始在广州打学生市场,但已有不错的反响。有女生称商家如此行为令人反胃,但正是学生同居现象普遍存在才让商家有空可钻。
记者拔通广告上的联系电话,接电话的男子竟说:“学校是最大的市场。我们的产品在全国各地的大学里都很畅销,买家一般都是大二以上的女生,有的人还会重复购买。可惜现在中学不对外开放,其实中学生市场更大。”
2004年11月11日《大河报》上终于有了血腥报道:求婚遭据,大学生持刀刺女友……(内容从略)
看了这三则报道,我的心情十分沉重,也证实了我上述的观点。天下为人父、为人母的成年人,没有不为自己的女儿担忧的,真心希望他们自立、自强、自省、自重,不再贱视自己的青春,不再轻视自己的贞操,不要为情所困荒废学业,不要一失足成千古恨……虽然就目前而言,大学生恋爱同居并不犯法,但应该是违规行为。我们不能再忽视这个问题了。就在我写成这篇文章之后,又听说某高校因为两个男女学生在教室里接吻,违反了校规校纪,被学校开除了。有人认为学校做作得过火,有人觉得学校这么做也无可厚非……
也许是我的思想真的跟不上形势了,我在天涯发了这个贴子,有人赞成,有人反对,甚至还有人骂我狗拿耗子多管闲事,他们认为大学生同居是合情合理的事情。不管别人能不能理解我的良苦用心,我多么希望大学生能够潜心学业,成为出类拔萃的有用人才,多么希望大学校院成为一方净土,不辱“人才摇篮”的美誉,多么希望大学的校长、导师们要辱没了“太阳低下最神圣的职业”这个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