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与酒看似风马牛不相及的事,其实不然。正像鲁迅先生的《文学与出汗》一样,不相关的东西,其实关系追究起来关系还非常密切。
人类的历史肯定比酒早,而酒可能要比文学早。所以说历史是用酒泡出来的酱,而文学则是酱缸里生出来的蘑菇,这种蘑菇似花非花,似树非树,永远离不开酱缸,一旦离开,便不能生存。李白用骏马貂裘换酒喝,以期消愁,所以酒中八仙之首的李白才有斗酒诗百篇的美誉,因而酒也成为文化,成了中华民族文学的另类见证,然而却“举杯消愁愁更愁。”他哪来那么多愁?陶渊明当官挣来的俸禄也只是为了种谷酿酒,连妻儿的死活都不肯多想多管,是愤世疾俗,还是为了显示文人的清高?由此推断,文人大多对酒情有独钟,没有酒便写不出好文章,只有用酒泡过的文字才能称之为文学,因此有时候文学就成为酒缸里生出来的怪胎。那么中国历史也到处散发着酒味,农民起义要饮血酒为盟,两国交兵要借酒壮军威,就连匪寇在大碗喝酒大块吃肉中被统治者招安之后也以酒食衣女待之,士大夫礼尚往来,山野百姓娶媳嫁女,无酒不成礼仪,有酒则能显示中华民族文化的博大精深。
喝酒的人因酒醉而被称为酒鬼,写文章的人因酷爱文学而被称为书痴。醉酒的人口里总不停地念叨酒好,而文人写出一篇华章,便孤芳自赏地说:“美哉斯文!”其实斯文和酒鬼在别人眼里没有什么区别,不识文墨的村夫骂斯文酸,骂酒鬼疯,只是表述文字不一样。酒培养了酒鬼,文学养育了书呆子,效果异曲同工。李白有“生不愿封万户候,但愿一识韩荆”之愿,不知那个当官的韩荆州是不是愿意认识一个书呆子?有“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之句,不知道汪伦为何人?如果汪伦只是一个能够招待李白吃饭西桑拿的地痞流氓,那么是不是文学的悲哀,文人的悲哀?历史上妓女救书生的例子不胜枚举,我真不知道应该怎样去理解与妓女有关的文字。
文人的悲哀莫过于“不第远归来,妻子色不喜;黄犬恰有情,当门卧摇尾。”而荣耀莫过于“百官座上叹文章。”反正都是看别人脸色行事。如果你态度谦和,可能会得到“可以重用”的评语,一旦你行为狂傲,就难为政客所用了。酒鬼因喝醉了敢于杀人而被政客赏识,文人因为醉酒发狂而获罪。像李白、杜甫、陶渊明、康有为、梁启超、鲁迅,他们哪一个不是学富五车,才高八斗的大文豪,但谁也没有得到统治者重用,还不如一个每喝必罪的张飞。李白“仰天大笑出门去”,雄心勃勃要干一番忠君爱民的大事业,最终偏偏还是做了朝不保夕的蓬蒿人,要不是诗文留传下来,也许历史根本就不会记载有“李白”这两个字。李白成功于文学,失败于酒,难道不是因为他喝醉了酒让杨贵妃捧砚,让高力士脱靴吗?鲁迅先生在“携妇将雏鬓有丝”的困境中,还“漏船载酒泛中流”,身处险境,也没忘了带酒,难道酒真能让他“躲进小楼成一统,管他冬夏与春秋”吗?就连只能算半个文人的宋江,喝醉了酒,也“敢笑黄巢不丈夫”,因此差点丢了小命,若不是聚众造反,猛虎岂不真要卧荒丘了么?可最终还是死在酒上——文学生在酒缸里,文人埋葬在酒文化中,酒到底是成就文学者还是毁灭文学者?文学大多不属于文人的生前,而属于身后;酒一般属于文人的生前,却不属于死后。
文人和政客都是酒缸里的产物,但酒养肥了政客,却淹死了文人,文学和历史密不可分,但是没有人挑酒误人的毛病,却常常说文学误子孙。比如刘邦是酒色之徒,可以当皇帝,而那个酒徒加文人的郦食其去巴结他却总是热脸贴了冷屁股——因酒色改写历史的事例很多,而以文学主宰世界的事例却极少。我们经常说唐诗宋词汉文章,那么看一看就知道真正得益文章的又有多少人?只怕得益的还没有吃亏的多。万里河山操纵在政客手中,而文人只能是改朝换代,你死我活斗争中的牺牲品,杨修、许攸如此,魏征、褚遂良如此,李白、杜甫不也是如此?刀枪剑戟可以得天下,没有听说唐诗宋词可以得天下。酒色是政客宠物,也是文人的宠物,而文人又是政客的玩物,因为文人永远主宰不了政权,政客永远是文人的上司,文人因为评价政客的得失被杀头,政客无非因为杀了文人被非议。政客并不讨厌酒鬼的胡话,往往还利用他们为其效劳,政客从来都讨厌文人七嘴八舌评论得失,因此文人的下场不如酒鬼,文学的下场不如酒就一点也不奇怪了。
酒是不必戒的,而文学则要革新。文人要想出人头地,就别把自己自命为攻击型的疯狗,而要把自己改造成温顺型的巴儿狗,每天让政客当玩物耍几招,这样必然会讨得主子欢心,而从此相安无事,或者给你赏个一官半职,就如司马相如般只写些赞美文字如汉武帝开心,像李白一样喝醉了就拍政客的马屁:“生不愿封万户侯,但愿一识韩荆州!”只是可以把韩荆州改成李荆州张荆州而已。这可能就是文学与酒的辩证关系,就是文人克己奉行的行为要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