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载,一位华侨想回故乡投资办企业,某地政府出动全班人马欢迎招待,仅一桌酒席就花去公款2000多元,领导还认为这样盛情款待,华侨必然高兴,投资应没问题。谁知那个华侨看家乡的人“客一主七八”地陪他吃喝,浪费十分惊人,便很担心地说:“你们这样大吃大喝,我投资不放心。”结果投资事宜也没有谈成。
由此想到中国人对吃喝是颇有创造的,托了祖宗的宝训福庇,一般人见了面问候的第一句话就是“吃过了没有?”生孩子,吃,死了人,吃,结婚,吃,离婚,吃,生日,吃,祭日,吃,饯行,吃,接风,吃,求神,吃,拜佛,吃,升官,吃,丢官,吃,三日一小宴,五日一大宴,无论何时何地人们都在忙着吃。还把“吃”升华成“食文化”,把“喝”美化为“酒文化”。这也难怪,中国是世界四大文明古国之一,如果没有一些超人的地方,也会让全世界人耻笑,所以发展不了高科技,就在吃喝上去发展,去研究,凡是大会小会、考察学习,吃喝的花销比其他任何开支都大,要不然哪来的那么多“文化”呢?“食文化”的历史已无从查考,但自古以来,“吃”总与公款或民脂民膏联系在一起。从古代帝王赐御宴开始,早已上行下效。皇帝也罢,官宦也罢,他们为了笼络人心,维护统治,不惜加重人民负担,让老百姓“进贡”,进贡来的东西则由他们任意挥霍。能够享用贡品的人自然深感皇恩浩荡,而吃不着的人必然要骂他们“吃了撑死”。随便查看一个朝代,“朱门酒肉臭,路有冻尸骨”和“官府一顿餐,百姓半年粮”的现象都屡见不鲜。别的不知,就凭史料记载,慈禧太后那奢侈的御膳,已经使“吃”登峰造极,一顿饭恐怕远远不只是百姓半年的粮食吧?要不然为什么把香港、澳门都卖吃了!——食文化确实源远流长。
时间进入九十年代,人们对中华民族的“食文化”、“酒文化”加以继承和发展,过去没人吃的鸡爪子变成了“凤爪”,多用于供妇女下奶用的猪脚,也改名成“猪手”,且堂堂正正地搬上餐桌。长虫、蛤蟆、蚂蚱、蛐蛐也摇身一变成为美味佳肴;牛鞭、羊睾丸、驴的生殖器这些以往令人难以启齿,不登大雅之堂的东西,至今也成了滋补上品,并且价格比一般食品高出几倍、几十倍。新建的酒厂,造出来的酒却都成了历史名酒,争着为“酒文化”增光添彩,而且谁卖的价高,似乎就是好酒,从不管一般老百姓能否消费得了。照此下去历史名妓、历史名贼、历史巨奸不知是否也有传人?是否也要有妓女文化、盗贼文化和奸臣文化?
说来说去,吃也好,喝也好,真正花自己钱的有几个?据查当年割让香港在奇耻大辱面前,清政府也摆了酒宴,而如今香港回归,许多单位首先想到的就是大家一起去吃一顿表示庆贺,像这样荣了吃,辱了吃,娶了媳妇、死了爹娘也吃,无处不吃,无时不吃,找不来任何理由时闲谈着吃,怎么还能发展经济?不是听说有位县太爷与同学联欢,大玩特玩几日之后,大笔一挥,几万元的吃喝费报销了。假如这是一般老百姓的聚会,花自己的钱去待客,只怕你慷慨不了,潇洒不起来吧?更不知“食文化”发展下去,烧全猪、烤全羊吃腻了,再烧烤些什么?该不会烧烤童男童女去吃吧?也不知“酒文化”发展下去,粮食都变成了“历史名酒”,老百姓该不会“民以酒为天”,都变成酒鬼吧?也不知会出现“历史名尿”和“历史名屎”不会?一旦有肯定也卖大价钱!怪不得中央要大刹吃喝之风,看来再不让那些大打“文化”招牌的人降降温,一旦发烧到不可救药的程度,怕是非要烧昏、烧迷、烧死不可的。
历史上因大吃大喝奢侈浪费亡国的例子很多,而绝没有以吃喝奢靡立国兴邦的奇迹,一个国家在吃喝上蔚为风气,是爬不高也走不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