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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诠林 | 发布时间:2013-09-17 10:41:37 | 字数:2493

汪毅夫

诠林的《台湾现代文学史稿》即将付梓出版,邀序于我。作为他的博士生导师,我却之不恭,亦当仁不让。于是姑妄言之,一来向读者推介,二来提几点有关台湾文学研究的看法,以就教于诸位方家。

诠林此书是在其博士论文基础上修订而成的,原题为《台湾现代文学史稿(19231949)》。记得我在2003年准备了两篇博士生授课讲稿,一篇题为《文学的周边文化关系——谈台湾文学史研究的几个问题》,后来发表于《福建师范大学学报》2004年第1期;一篇题为《语言的转换与文学的进程——关于台湾文学的一种解说》,后来发表于《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2004年第1期。两篇文章从我本人治学的得失(包括对已故台湾学者王崧兴教授之“周边文化关系”,以及胡适先生“文学的国语”、“国语的文学”等论点的理解)出发,谈论台湾文学史研究的若干问题。诠林听课之后,受到启发,确立了重修台湾现代文学史的宏伟志向。癸未之秋、开学伊始,我与他商定,他以“台湾现代文学史”作为博士学位论文的选题,我则担负指导之责。

我在1991年左右参与写作《台湾文学史》(海峡文艺出版社出版)时就认为,文学边缘的文体、文学外部的制度、文学圈外的事件等因素同文学发生关联而构成的文学的周边文化关系,不是文学的身外之物,也不是文学史研究可以忽略的部分。文体与文学,关系甚为密切。某种文体的盛行,甚至造就了某一时代文学的风貌。然而,随着文学的发展、时代的推演,某些文体渐被置于文学的边缘,渐被视为文学的边缘文体。在我看来,我们收集台湾文学史料的注意力应当及于台湾作家的联语、诗钟、制义、骈文、歌辞等各类边缘文体的作品。我在写作《台湾文学史》之“近代文学编”时,曾认真考虑过文学圈外的事件尤其是政治事件同文学史分期的问题,从台湾文学的实际情况出发,我不赞同将“五四”运动发生的1919年作为台湾近代文学和台湾现代文学分野的界线。政治变动以外的重大事件如社会运动同文学的关系,当实事求是地看待。以19451948年间台湾的国语运动和台湾文学的关系为例,光复初期(19451948)台湾的国语运动经历了官方筹划和民众自发并行的过渡阶段和语文学术专家主导的阶段,并且在官方、民众和专家的共同参与之下,成为在台湾全面推行国语、全面提升台湾民众的国语水准的社会运动。与台湾国语运动同步、得台湾国语运动的配合,台湾文学在光复初期的几年间实行和实现了“文学的国语、国语的文学”的目标。光复初期(1945,1948)是台湾现代文学毕其功于一役的时期,国语运动对文学的推.动是此一时期最为重要的文学史实。从1945年到1948年,台湾国语运动在台湾现代文学史上划出了一个“文学的国语、国语的文学”的时期。

作为一个历史时期的遗留,我们今天看到的台湾现代文学作品略可分为文言作品、国语(白话)作品和日语作品。某些台湾现代文学作品的创作过程其实是一个语言转换的过程、一个亦创亦译的过程。如赖和作品的从文言初稿到国语(白话)夹杂方言的定稿,吕赫若作品的从方言腹稿到日语或国语(白话)文稿。与此相应,台湾现代作家的创作用语其实可以称为创、译用语,它涉及文言、国语(白话)、日语和方言。关于台湾现代文学和台湾新文学的“发韧”或“发端”,论者多锁定于“反对文言文,提倡白话文”,相关著述亦往往以“从文言文到白话文”作为台湾现代文学史和台湾新文学史的“第一章”或“第一节”。我认为,这里有三个问题应当得到澄清和说明。首先,“台湾现代文学”不是“台湾新文学”的同义语。“台湾现代文学”乃同“台湾古代文学”、“台湾近代文学”和“台湾当代文学”并举,而“台湾新文学”则与“台湾旧文学”对举。与此相应,台湾现代文学作品包括了文言作品、国语(白话)作品和日语作品等,而台湾新文学作品首先就排除了文言作品。其次,“反对文言文,提倡白话文”的实行与“从文言文到白话文”的实现乃是同一个过程而不是同一回事。在台湾,“反对文言文,提倡白话文”的始倡乃在1920年以后,它在台湾光复以前只是部分地得到部分台湾现代作家的响应,文言一直是台湾现代作家主要的写作用语之一;“从文言文到白话文”则在台湾光复初期(1945——1948)、在胡适1916年曾经预计的“三十年”届满之期才得“几乎完全成功”。第三,日据时期,在日据当局文化政策的重压之下,坚守传统的民俗习惯和语言习惯成为台湾人民抵制日据当局文化政策的主要斗争方式,成为台湾人民最为看重的生活方式。传统的民俗习惯和语言习惯,台湾民俗和台湾方言,自然也为台湾作家所看重。对于台湾现代文学作品采用方言俚语的现象,这应该是一种合理的解释。

以上观点,在作者书中已有了更为详尽、深入、严谨的论述,毋庸赘述。我对于台湾现代文学的上述授课讲稿仅仅是一个粗略的构想和纲要,作者论著的视野已远超出了我的论述范畴。应该特别指出的是,作者在对台湾现代文学史阶段的方言文学的论述上,恰恰弥补了我在此方面的薄弱环节。我曾经认为,在台湾现代文学的进程中,方言作品始终未能自成一类、自成一种气候,并且还引用了张我军所谓“台湾方言是无法表记的”和连横所谓“以台湾语而为小说,台湾人谅亦能知,但恐行之不远耳”等观点,得出过“尝试用方言写作的台湾现代作家鲜有斩获,方言作品未能自成一类、自成一种气候”的结论。作者经过艰苦的耙梳整理和细密考证,认为,方言(客家语、闽南语、台湾少数民族语言)文学也是台湾现代文学作品的一种主要语言载体样态,而且存在有方言小说、方言散文、方言戏剧、闽南语流行歌、闽南语歌仔册等大量的多种类方言文学形态;台湾现代方言文学是中华区域方言文学中不可或缺的一类。这使我改变了对于台湾现代方言文学的最初看法,有一种耳目为之一新的感觉。总之,诠林对台湾现代文学史的论述,已超越了我原来的期待。可以说,这是一部较为优秀的论著,值得诸位方家一读,特此推荐。

诠林敏于治学、视野开阔,在跟随我攻读博士学位的三年间,他思维活跃、勇于创新、刻苦钻研、勤奋撰著的精神给我留下了较深的印象。台港澳暨海外华文文学研究是一个方兴未艾的学科,有着广阔的前景和许多有待于开掘的领域,希望诠林能够继续坚定、扎实地开拓前进,通过持续不懈地努力,在不久的将来,取得更多更好的成果,为学科成长、学术进步做出更大的贡献。

是为序。

汪毅夫

丁亥孟春,于福州涵悦斋